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对赫章县“基本普十五”及“两项督导”教育工作过程
督导报告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5〕5号)和《毕节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基本普十五”和“两项督导”教育工作进行过程督导的通知》(毕教督〔2017〕8号)的精神 。2017年5月8—9日,毕节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赫章县“基本普十五”和“两项督导”教育工作进行了过程督导。督查组采取查阅资料、走访师生、座谈交流、听取汇报等方式开展工作,深入赫章县教育局相关股室核实数据,抽查了城关镇、哲庄乡、兴发乡、古达乡、达依乡等乡镇(办事处)的10所幼儿园(其中民办2所、山村幼儿园3所)、5所小学、3所初级中学、1所普通高中、1所职业高中、1 所特殊教育学校。现将过程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部署及推动情况
赫章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基本普十五”和“两项督导”教育工作。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第一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为组长,县四大家分管、联系教育工作领导为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及乡镇党政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基本普十五”和“两项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赫章县人民政府关于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的实施意见》以及赫章县学前教育规划、提升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行动计划、中小学校点布局结构调整规划、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项目规划等,切实有效推进各项工作。召开了“新两基”和“两项督导”迎检工作培训会,对相关文件精神、各项指标任务作了解读,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培训和安排部署。
2.切实加大了教育投入,改善了办学条件。2014至2016年,全县财政教育支出分别为54315万元、90408万元、86247万元,人均教育支出分别达到1012元、1327元、1314元;2016年教育贷款资金5.05亿元,用于教育事业投入等。
3.推动教育协调发展。实现了每个乡镇至少有一所公办幼儿园,现有幼儿园144所,幼儿园比2015年增加了88所,在园幼儿达到35364人;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成效明显,2013年以来,撤并校点84个,将26所小学四至六年级并入寄宿制学校,2016年起将县城区学校整体纳入旧城改造规划等,推动义务教育健康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0.13%;重视特殊教育发展,建成了特殊教育学校并实现招生,贯彻落实特殊儿童安置政策,为残疾学生接受教育提供了更多机会和保障,“三残”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0.24%;努力扩大高中阶段教育资源,投资近2.4亿元新建赫章一中、投资近2亿元改扩建赫章中等职业学校等,普通高中在校生达到20546人、中职在校生3553人。
4.重视教育内涵发展。一是大力实施城乡学校对口帮扶工程,实施中小学教育集团化办学,组建8教育集团,积极推进中小学结对帮扶、老校带新校、强校扶弱校工作。二是创新用人、流动、培训、激励等“四项机制”,提升教师整体素质,如:近三年来共补充义务教育阶段教师1300名,调整学科教师372名,抽调130名教师到边远小学支教,教师校际交流1523人次;五年来县委、县政府共计划拨1230余万元对在教育质量提升中的优胜学校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等。三是大力改善学校设施设备,投资近8000余万元用于教育信息化建设,“校校通”“班班通”“人人通”实现全覆盖;建成标准化留守儿童之家191个,心理健康辅导室33个,乡村学校少年宫21个。四是大力实施文化育人、养成教育、素质提高、质量提升“四项计划”,推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二、存在问题
1.乡镇对于“基本普十五”和“两项督导”工作未引起高度重视,工作只停留在开过会、讲了这件事的层面,对于工作怎样开展、怎样迎检、教育怎样发展等未形成方案,底数、目标、路线、措施等不明确。
2.乡镇层面“基本普十五”和“两项督导”工作未完全启动。0—18周岁人口文化摸底工作做得不扎实,导致底数不清,如学前教育实际在园人数与报表数差距较大,要达到基本普及的标准,怎样规划布点建设幼儿园、应动员多少幼儿入园等不清楚;高中阶段教育存在有多少人在县外就读、在哪些学校就读不清楚。索取就读证明工作还未开展。(按公安户籍人口数进行计算,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均不达标。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为80.89%;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82.87%。)
3.学前教育部分指标距“基本普十五”的验收标准还存在较大差距。如:学前教育资源还比较欠缺,全县幼儿园平均班额达41人(幼儿园班额不超过35人),园均达到246人,普及程度存在较大水分(报表与实际入园幼儿数有较大差距);学前教育师资配备严重不足,可达到“两教一保”班级比例只有44.7%,离85%的标准还相差太远;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未出台。
4.幼儿园存在以下问题:部分山村幼儿园建设未达“八有二无”标准;一些幼儿园文化氛围不浓厚,班级区角实物投放不足、卫生保健条件差;部分幼儿园设施设备安全隐患突出,部分民办幼儿园存在消防通道不足且不符合标准等较大的安全隐患;部分幼儿园“小学化”倾向比较突出;存在实施学前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后,营养改善资金充抵生活费的情况,抽查的民办幼儿园中有的幼儿园供餐质量太低,未起到改善营养的初衷;存在未审批的民办幼儿园办园的情况。
5.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存在以下问题:学校“六化四园”工作未切实抓好,还存在卫生死角死面,脏乱差现象还较普遍存在;有的学校课程编排不科学,小学低年级存在连堂课的情况;初中学校存在辍学率超标的情况,学校对流失学生的去向不明,对辍学生未按“控辍保学”五项制度的要求开展工作,未切实启动劝返复学程序;城区“大班额”现象比较突出;部分学校警务室设置不规范、一部分摄像头终端不在警务室、警务室卫生差、有的安保人员未着装值班、来访人员登记信息不完整等;宿舍管理人员不懂使用灭火器;部分学校食堂存在操作流程不规范、留样柜未双人双锁管理、食堂工人上班时配戴戒指、耳玩、手镯等;留守儿童工作存在无三方协议或三方协议签字一人完成、无签字人员手印等情况,关爱记录不完整、不规范。
6.高中阶段教育部分指标距“普基本十五”的验收标准还存在一定差距。如: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仅为82.87%,普通高中大班额现象突出,全县平均班额达63.8人,56人以上大班额班级212个,占65.8%;中等职业学校师生比达到1:20.30,普通高中专任教师短缺。
7.部分学校周边存在无证经营或证件已过期多年的小卖部或零售点。
8.“基本普十五”和“两项督导”工作资料建设未完全启动。县级层面督查指导力度需加强,学校层面需进一步理清思路。
三、督导建议
1.组建县乡两级专班,再次认真解读验收标准,全面启动宣传、迎检、资料建设等工作,县要成立工作指导组,承包到乡镇,教育局成立工作指导组,包校指导工作。确保乡乡过关、校校过关。
2.立即启动0—18周岁人口文化户口的核查工作,做到数据清楚、信息准确,为“基本普十五”奠定数据基础。
3.各乡镇(街道)要大力营造“新两基”宣传氛围,各涉教部门要积极为教育发展出力。涉教部门和乡镇必须清楚在教育事业中的责任,并做好接受质询的准备。
4.学前教育要进行重新核查,要将报表与实际的差距水分挤干,重新规划布点山村幼儿园建设,补充学位,完善办学条件;要及时对民办幼儿园进行再次清理整顿,坚决杜绝违规办园、非法办园,要加强对已审批的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整治违规办园行为;要切实把山村幼儿园、民办幼儿园纳入集团化办园管理,强化龙头园、乡镇中心幼儿园的管理指导,坚决杜绝“小学化”倾向。
5.加强控辍保学工作,严格落实控辍保学“五项制度”,凡辍学学生必须做到每一个学生都有结论。继续加强高中阶段教育“控流提质”工作。
6.认真算好高中阶段普及程度账,及时启动在外就读证明索取工作,及时安排到乡镇、学校开展工作。
7.继续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要确保“全面改薄”工程顺利实施,如期投入使用;要确保按已制定的规划,切实落实好新区配套建设幼儿园、中小学,扩充教育资源,逐步消除“大班额”。
8.加快制定出台教师补充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补充问题,特别是学前教育教师、保育员和高中阶段专业教师的不足问题,确保8月底按时到岗到位,各类教育师生比全部达标。
9.要全面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对学校警务室建设、安保人员工作、食堂管理、食堂工人从业规范、消防通道、消防设备使用、在建工程防护网、安全警示标识、设施设备、校园周边无证经营等的排查整治,确保校园安全。
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