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
政策通知公告

毕节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 第81号提案的答复

2023/07/31 1.8w 阅读 69 点赞

毕教议提复〔2023〕31号

毕节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

第81号提案的答复

余杰、董瑞雪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市实验学校及各县市区实验小学附设特殊教育班级的提案》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市特殊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教育局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印发“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贵州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和《贵州省特殊教育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逐步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努力提升残疾人受教育水平,推动全市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推进普特融合教育发展

一是将支持优质中小学校设立特教班和融合教育班,持续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纳入《毕节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将融合教育作为重点任务来抓,通过加强普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推动家庭社会、促进医疗康复与特殊教育结合,规范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课程设置与教学管理。二是积极探索适应残疾儿童少年和普通儿童少年共同成长的融合教育模式,向省教育厅推荐23所学校(市直1所,七星关区5所,大方县3所,黔西市2所,织金县2所,金沙县2所,纳雍县4所,赫章县2所,百里杜鹃管理区2所)作为融合教育实验培育学校,目前均已通过省厅认定。

二、强化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

建立由教育、心理、康复、社会工作等方面专家组成的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情况进行评估,根据每一名残疾儿童少年情况,提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含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举办的特教班)就读或“送教上门”教育安置意见,做到“一人一案”。将残疾学生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保障残疾学生在普通学校与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学习的无障碍流转,为残疾学生实现普特融合和接受特殊教育架起桥梁。

三、强化课程设置和教师队伍建设

一是特殊教育学校按照《教育部盲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教育部聋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教育部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设置课程,学校可结合当地的社会、文化、经济背景,开发校本课程,以适应社会和学生发展的需要。二是通过师资培训、课题研究、优质课竞赛、融合教育优秀教学案例等路径扩宽特殊教育教师专业发展,培育一批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和名师,搭建教师发展多元化平台,为特殊教育教师技能展示提供平台,提高特殊教育教师专业能力。2023年,组织特殊教育学校及特殊教育资源中心15名种子教师参加贵州省特殊儿童康复教育培训,切实推进特殊儿童康复和教育工作更有效实施,提升特殊教育教师康复教育能力。

四、强化特殊教育经费保障

一是将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纳入《毕节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到2025年,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7000元/年,学前、高中阶段生均拨款政策向特殊教育倾斜;落实普惠幼儿园在园残疾儿童减免保教费;落实残疾学生资助政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加强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改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校办学条件,提升学校运行保障能力。二是落实特殊教育教师津贴待遇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待遇依法依规纳入保障,其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比普通学校教师多了特殊教育津贴项,按基本工资15%计算,加大了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吸引力。三是进一步畅通特殊教育教师职称晋升通道,对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院校开展融合教育的资源教师在职称评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如,最新《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通〔2023〕67号),中级职称评审条件单独设立了区别于普通学校的业绩条件:“特殊教育学校或融合教育学校教师从事特殊教育教学2年以上,自选2份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独立撰写的巡回指导融合教育工作方案和学期工作总结,或送教上门工作方案和学期工作总结,或送教上门教学计划或个别化教案”。

下步工作中,市教育局将根据国家、省有关工作部署,按照《毕节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序时逐步推进特殊教育发展,让残疾儿童少年获得公平、优质、温暖的教育,努力办好新时代毕节特殊教育。一是加强各地特殊教育工作的督促指导,加强市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逐步推进特殊教育资源室建设,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特殊教育发展模式。二是强化特殊教育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融合教育课程研究与教学实践,提高特殊教育教学实效性和针对性。三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合力推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

毕节市教育局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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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