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教议提复〔2023〕33号
毕节市教育局关于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
第87号提案的答复
潘玲、严红委员:
各位提出的《关于着力强化特殊教育组织领导保障体系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特殊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要确保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规格。一是落实县级主体责任,各县区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细化任务措施,明确分工,将特殊教育提升发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合理配置资源,坚持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全面教育服务和保障支持。二是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教育、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社、卫健委、残联等相关部门责任,建立长效机制。教育部门统筹制定工作目标,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权利。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的审批,确保特殊教育规划建设顺利进行。财政部门负责保障特殊教育发展资金支持,切实保障资金需求。民政部门做好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抚养和教育管理工作。人社部门完善和落实特殊教育教师支持政策和残疾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认定。卫健部门做好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筛查、鉴定、医疗和康复服务。
二、关于要科学制定工作规则。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22〕26号)精神,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接收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责任,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各县(市、区)均成立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局、残疾人联合会组成的“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每年对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残疾程度和发展状况进行科学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提出个别化教育、康复保健、入学安置等建议,同时向家长出具特殊儿童教育安置表。
三、关于要强化督查问责。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作为对县(市、区)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的重要内容。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和责任督学将特殊教育发展纳入督导范围,常态化开展督导,推动各项目标落到实处。
最后,特别感谢您对毕节特殊教育的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发展任重道远,我局将根据国家、省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序时逐步推进特殊教育发展,让残疾儿童少年获得公平、优质、温暖的教育,努力办好新时代毕节特殊教育。希望你们继续为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建言献策。
毕节市教育局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