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
政策通知公告

毕节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建立深化新时代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多方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

2022/01/14 8.8k 阅读 113 点赞

毕教发〔2022〕4号

毕节市教育局等七部门

关于建立深化新时代学校民族团结

进步教育多方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市、区)教育科技局(教育局、社会事务管理局)、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民宗局、财政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共青团县(市)委:

为切实做好新时代各级各类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形成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合力,依据《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建立深化新时代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多方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现就建立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多方联动工作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全面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断完善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长效机制,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不竭精神动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对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促进各族师生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不断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原则探索创新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方式,强化教育引导、氛围熏陶、实践养成,构建课堂教学、教育实践、校园文化建设多维一体的育人平台,实现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各族师生心灵深处。

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作为学校全员育人职责,贯穿各级各类教育全过程,融入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共同育人格局。

坚持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统一规划各级各类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目标、任务和内容,完善机制、拓展渠道、创新载体、改善环境、提升能力;加强分类指导,全面提高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组织机构

按照《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建立深化新时代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多方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毕节市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多方联动工作机制单位成员由教育、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文化广电旅游、财政、共青团等组成。市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多方联动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欧阳嘉 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周 杰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网信办主任

王荣猛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局党组书记、局长

何友国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熊 培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沈 允 市民宗局副局长

罗 成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马永江 团市委副书记

成 员: 唐 寅 新闻媒体联络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乾兴 市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工作科长

陈 泰 市教育局基教科科长

邵蕾市财政局行财科科长

吴世乾 市民宗局监督检查与文化教育科负责人

陈 富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文物非遗科科长

罗丹平 团市委综合科科长

市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多方联动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由何友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多方联动工作机制日常工作。

三、工作职责

教育部门。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学生深刻认识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深刻认识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通过学科融入、专题教育、主题教育、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校园文化建设及搭建交往交流交融平台等实施途径,推进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常态化。加强教材、师资队伍建设,加大教育科研和督导评估力度,全面提高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不同学科特点,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内容纳入中考考查范围。

宣传部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唱响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良好氛围。

统战部门。坚决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讲好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故事,不断增强全社会的“五个认同”。

民宗部门。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多样的民族团结活动,促进各族学生共学共进。将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开展情况纳入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模范表彰评价内容。

文化广电旅游部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活动;支持建设非物质文化传承教育实践基地;开展全民阅读推广活动。

财政部门。统筹现有资金支持各部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相关活动。

共青团部门。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内容纳入学校共青团、少先队主题团(队)课,组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全市各民族青少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各部门要深入挖掘不同历史时期,特别是新时代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好故事,教育引领各族学生打好中华民族底色。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多方联动工作机制取得实效,各县(自治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地方政府,党委领导下,成立由宣传、统战、民族宗教、财政、文化广电旅游、共青团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多方联动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积核参与联动工作机制建设,做到思想上重视、工作上配合、组织上有力,落实好联动工作措施和主体责任,全力配合教育部门做好联动育人工作。

(二)强化思想认识。建立多方联动工作机制,是多部门合力拓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渠道的有益探索,是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共同育人新格局的重要举措。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提高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质量和水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强化配合联动。坚持多方联动工作一盘棋思想,涉及多方联动工作的相关成员单位,要选派专人协调对接多方联动工作,对多方联动各环节工作给予有力支持,形成协调有序的工作局面。每年12月20日前,各级多方联动工作机制相关成员单位将当年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工作计划交本级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多方联动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门)汇总。


毕节市教育局 中共毕节市委宣传部


中共毕节市委统战部  毕节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毕节市财政局  毕节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共青团毕节市委

2022年1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