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教办发〔2022〕1号
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毕节市第十一批
市级骨干教师任期满考核和第一至六批
考核合格市级骨干教师再次
考核认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教育局、社会事务管理局),市直各学校:
为切实加强我市名优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发〔2018〕32号)、《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强师工程”的实施意见》(黔教发〔2021〕25号)的有关要求,参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省级骨干教师进行考核认定的通知》(黔教办函〔2016〕124号),决定对我市第十一批市级骨干教师(任期至2022年4月20日)和第一至六批期满考核合格市级骨干教师(任期至2022年4月止)进行考核认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截止2022年4月20日前未达法定退休年龄,仍工作在教学一线的第十一批市级骨干教师206名(毕教办发〔2017〕55号)和毕节市第一至六批期满考核合格市级骨干教师723名(毕教办发〔2017〕57号)。
其中已被评为市级教学名师、市级名校(园)长、市级优秀校(园)长、特级教师、省级骨干教师、省级教学名师、省级乡村名师的市级骨干教师,可以不再参加考核。第一至十批市级骨干教师逾期未参加考核的,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考核,确因脱贫攻坚、驻村、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导致考核逾期的,需由个人撰写延期考核申请书(姓名、工作单位、出生年月、性别、职务、职称、任教学段、任教学科、联系电话、评选批次、任期截止年月、逾期考核原因)、县(市、区)教育部门签署同意参加考核意见并上报市教育局,经审核可参加本次考核。因个人原因无故未参加任期满考核的市级骨干教师,取消其“市级骨干教师”称号后,可不占名额参加毕节市第十七批市级骨干教师重新申报。
二、考核内容及印证
(一)师德表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人民。践行“四有”“三者”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标准,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谨笃学、精通业务,教育理念先进、教学特色鲜明,在教育教学中能全面贯彻落实新课改要求。关爱学生,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在学生、家长、教师中评价优秀。存在违反规定进行有偿补课、体罚学生及其他有损教师声誉等师德失范行为的,不能申报。(由学校出具教师在考核期间工作内容、完成情况及师德表现证明,接受校内、县区内公示监督。)
(二)教育教学。教育教学业绩突出,考核期内教学业绩或年度绩效考核在本校属前30%水平(学校出具考核期内各年考核排名表)。积极参与送教下乡、名师名校(园)长工作室、“国培计划”等研修活动(出具相关文件、结业证、学时证明等)。担任校级以上示范课、公开课、优质课等教研、教育学术活动的主讲教师或评审专家5次以上,其中乡镇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至少1次(有安排文件、过程记录、讲稿<教案>、相关证书等),校内听、评课每学期不少于5次,总计不少于50次(要求重点听、评被指导教师的课,听、评课记录真实、无造假痕迹)。参加过市级以上项目培训(有学时证明或相关结业证书)。
(三)育人为本。在促进全体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个性特长等方面做出成绩,所带班级学生在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技能竞赛及汇演、体育比赛等活动有2人(次)获乡镇级一等奖(县二等奖、市三等奖)以上(查看学生奖证及指导教师证明、相关文件、课程表等)。
(四)教学研究。积极参与教改实践和教学研究,推进本校或本地教育教学中问题的解决。(查看代表本人教学教研理论水平的本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研究成果等代表论文1篇,代表论文须为公开发表、或在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论文比赛中获奖、或为参加县级以上教育科研的课题或成果。<出具验证原件,含教学论文获奖证书、或课题结题证书、或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证书、或优秀教学成果奖证书,原件经所在学校验证后上交复印件;代表论文上交word版电子档>)
(五)示范引领。积极指导开展校本研修,指导培养本地(校)中青年教师3人以上,所指导培养的中青年教师业绩提升明显,至少有1人在教师成长梯队中明显提升。未开展实质性指导培养活动的,考核不通过(出具指导、帮带协议或安排文件,指导培养过程记录<听、评课记录>、培养对象进步情况证明或骨干教师证书)。
考核时限为2017年4月21日至2022年4月20日,考核对象所提供的业绩表现印证材料为该时间段内产生。
三、考核方式及考核程序
(一)考核方式。采取自我评价、单位评价、专家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面考核市级骨干教师任期师德师风、教书育人、研究成果、示范引领等方面的情况。
(二)考核程序
1.申报人填写《毕节市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考核表》(以下简称《考核表》(附件1,一式三份)和毕节市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任期满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提供各块考核内容的印证材料(含代表论文word版电子档<标题下注明发表或获奖情况>),上报县(市、区)教育部门(市直学校上报市教育局师资科)。
2.各县(市、区)教育部门组织开展县级考核(市直学校开展校级考核),如实填写考核纪实表(附件3,一式一份)、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提出考核意见,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考核意见为“暂缓通过”和“不通过”的要注明原因;考核后公示考核结果,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毕节市教育局师资科。
3.市教育局组织考核认定。市教育局根据县(市、区)教育部门(市直学校)核准的材料及考核意见,组织专家审核,确定最终通过人员并进行公示后认定。
4.工作日程。2022年2月17日至4月20日:申报人准备申报材料;4月21日至5月13日,申报人申报考核,县(市、区)教育部门组织开展县级考核(市直学校开展校级考核);5月14日至5月31日,市教育局组织考核认定。
四、考核结果
考核通过的,由市教育局在《考核表》上盖章作为认定依据并存入教师个人档案,同时作为教师参加市级教学名师、省级骨干教师评选和参与职称评聘的依据。
考核结果为“不通过”或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市级骨干教师”称号:
1.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到相应处理的;
2.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规定;
3.任期内单位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有“不合格”记录的;
4.未按要求参加培训或不遵守培训安排和纪律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5.材料弄虚作假、论文抄袭的;
6.放弃本次考核的;
7.非脱贫攻坚、驻村、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参加考核的。
五、考核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开展,考核结果须经会议研究后公示上报。
(二)严格考核。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及时传达有关政策至每位市级骨干教师,严格按照考核程序和标准开展好考核工作。
六、报送材料要求
(一)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市直学校)报送材料
1.考核情况报告纸质稿一份(含考核过程及公示结果);
2.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纸质稿及excel电子档各一份;
3.考核纪实表(附件3)纸质搞及excel电子档各一份;
4.考核表(附件1)纸质稿一式三份及word电子档一份;
5.考核对象个人材料。
上述材料的纸质稿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考核对象个人材料清单
1.《毕节市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任期满考核表》(附件1,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单独装订)。
2.代表论文一份(word电子档)。
3.个人装订的考核材料,按照任期满考核材料建设目录(附件4,含页码,加盖公章)的顺序逐条装订成册。
(三)报送要求
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考核纪实表(附件3)、请按照统一序号进行排序(务必按照主关键字“工作单位”、次关键字“姓名”进行排序后编写序号),并在考核表(附件1,三份纸质版)右上角使用铅笔进行编号,个人装订材料右上角使用黑色记号笔进行编号。代表论文word电子档,务必按照序号进行编号命名,命名方式为:序号+姓名。
(四)报送时间。报送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至5月18日,请务必准时报送材料至市教育局师资科(电子档报送至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邮箱:szk8889@163.com;联系人:朱方毅;联系电话:0857-8229479。
附件:1.毕节市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任期满考核表
2.毕节市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任期满考核情况汇总表
3.毕节市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任期满考核纪实表
4.毕节市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任期满考核材料建设目录
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2月17日
抄
送: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毕
节市教育局办公室2022年2月17日印发
共
印5份
附件1
毕节市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
任期满考核表
考
核类别
姓名
学
校
县(市、区)
学校
任教学段及学科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毕节市教育局制
二○二二年二月
填表说明
1.封面“考核类别”一栏系指“市级骨干名师”。第1页及表中“任教学段”指幼儿园、小学、初中或高中。
2.本表统一采用电脑打印,由申报人按要求如实填写并亲笔签名,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出具推荐意见,无推荐意见仅盖章的,申报无效。
3.本表无申报人亲笔签名的,申报无效。
4.此表无纪委监委部门意见的,申报无效。
5.此表所填报信息申报人要确保真实、准确,经查实填报信息不实的,取消推荐和评审资格。
6.申报人承诺,本人对此表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自愿接受组织监督和查核。
申报人亲笔签名:
时间:年月日
毕节市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任期满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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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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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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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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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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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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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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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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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教师认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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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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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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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满考核合格时间 |
备注:第一至六批考核合格对象填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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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师德考核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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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各年度考核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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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与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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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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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情况自述自评 |
对照考核内容及标准逐条如实进行填写(1500字以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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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综合考核评价排名 |
时间 |
考核评价情况及排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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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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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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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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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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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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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示范课公开课优质课 |
时间 |
组织单位 |
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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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市级以上培训 |
时间 |
组织单位 |
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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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教研教改活动 |
时间 |
组织单位 |
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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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学生情况 |
何种部门组织 |
活动名称 |
获奖等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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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情况 |
教研成果名称 |
教研成果级别、时间 |
获何种奖励(本人排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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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青年教师情况 |
被指导人 |
时间 |
指导效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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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考核意见 |
公章 负责人: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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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部门意见(乡镇学校乡纪委填写、县(区)直属学校县教育局监察室填写、市直属学校由学校纪委填写) |
公章 负责人: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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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教育行政部门考核意见(市直属学校不填此项) |
公章 负责人: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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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考核意见 |
公章 负责人:年月日 |
注:此表电子档请用word制作填写,双面打印,一式三份。
附件2
毕节市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考核情况汇总表
单位:填报人:联系电话:填报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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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县(市、区) |
姓名 |
工作单位(规范名称) |
手机号码 |
出生年月 |
性别 |
职务 |
职称 |
任教学段 |
任教学科 |
评选批次 |
任期截止年月 |
是否逾期考核 |
逾期原因 |
县级考核意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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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电子档请用excel制作填写(双面打印),务必按照主关键字“工作单位”、次关键字“姓名”进行排序后编写序号;
2.不参加本次考核的人员,不需在本表汇总信息。
3.职称: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不定级;
4.评选批次和任期截止年月按照市级骨干证书填写;
5.是否逾期考核及逾期原因,由县(市、区)教育部门和市直学校核实后填写。
6.县级考核意见,由县(市、区)教育部门或市直学校填写:通过、暂缓通过或不通过;暂缓通过或不通过的,应在“备注”栏说明原因。
附件3
毕节市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任期满考核纪实表
单位:填报人:联系电话:填报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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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县(市、区) |
姓名 |
工作单位 (规范名称) |
手机号码 |
师德表现 |
教育教学 |
育人为本 |
教学研究 |
示范引领 |
县级考核意见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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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优、良、中、不合格 |
各年业绩或考核校排名 |
研修活动(次数、级别) |
示范课(次数、级别) |
校内评课 (次数、详略) |
市级以上项目培训(次数、最高级别项目) |
获奖学生姓名及奖次 |
成果标题及发表等情况 |
指导对象姓名及进步情况 |
填通过、暂缓通过或不通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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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电子档请用excel制作填写(双面打印),务必按照主关键字“工作单位”、次关键字“姓名”进行排序后编写序号;
2.不参加本次考核的人员,不需在本表汇总信息;
3.本表由县(市、区)教育部门或市直学校填写;
4.县级考核意见,由县(市、区)教育部门或市直学校填写:通过、暂缓通过或不通过;暂缓通过或不通过的,应在“备注”栏说明原因。
附件4
毕节市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任期满考核材料建设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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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单位:县(市、区):乡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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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一线教师、教研员、校长):任教学段学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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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骨干教师批次:任期满考核合格时间:(备注:第一至六批考核合格对象填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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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材料时间确定为:2017年4月21日至2022年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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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条件(有则打“√”并填写对应页码,无则打“×”) |
有无材料 |
页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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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市级骨干教师文件或证书,任期满考核合格文件或考核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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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个人总结(1000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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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居民身份证(注明出生年月日,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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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条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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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师德表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人民。践行“四有”“三者”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标准,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谨笃学、精通业务,教育理念先进、教学特色鲜明,在教育教学中能全面贯彻落实新课改要求。关爱学生,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在学生、家长、教师中评价优秀。对违反规定进行有偿补课、体罚学生及其他有损教师声誉等师德失范行为并查实的,不能申报。(由学校出具教师在考核期间工作内容、完成情况及师德表现证明,接受校内、县区内公示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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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学校出具的师德师风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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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所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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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复印考核表中的纪检部门意见页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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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条件之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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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育教学。教育教学业绩突出,考核期内教学业绩或年度绩效考核在本校属前30%水平(学校出具考核期内各年考核排名表)。积极参与送教下乡、名师名校(园)长工作室、“国培计划”等研修活动(出具相关文件、结业证、学时证明等)。承担校级以上示范课、公开课、优质课等教研、教育学术活动的主讲教师或评审专家5次以上,其中乡镇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至少1次(安排文件、过程记录、讲稿〔教案〕、相关证书等),校内评课每学期不少于5次,总计不少于50次(听、评课记录真实、无造假痕迹,重点体现听评指导培养对象的课)。参加过市级以上项目培训(学时证明或相关结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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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学校出具考核期内各年实绩考核排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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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积极参与送教下乡、名师名校(园)长工作室、“国培计划”等研修活动(出具相关文件、结业证、学时证明等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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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年月日参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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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年月日参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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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承担校级以上示范课、公开课、优质课等教研、教育学术活动的主讲教师或评审专家(只提供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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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年月日执教级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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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年月日执教级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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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校内听、评课记录(总计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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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条件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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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育人为本。在促进全体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个性特长等方面做出成绩,所带班级的学生在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技能竞赛及汇演、体育比赛等活动有2人(次)获乡镇级一等奖(县二等奖、市三等奖)以上(查看学生奖证及指导教师证明、相关文件、课程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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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年月日辅导学生获级等奖(证书在前面,文件在第二,印证材料在后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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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年月日辅导学生获级等奖(证书在前面,文件在第二,印证材料在后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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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条件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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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教学研究。积极参与教改实践和教学研究,推进本校或本地教育教学中问题的解决。查看代表本人教学教研理论水平的本专业论文、经验总结、研究成果1篇,须为公开发表、或在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论文比赛中获奖,或属参加县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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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年月在《》上发表论文《》(复印封面、页码、内容正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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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年月论文《》参加组织的论文评选获级等奖(证书在前面,文件在后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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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年月参加级课题《》(本人排名第?,只复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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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条件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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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示范引领。积极指导开展校本研修,指导培养本地(校)中青年教师3人以上,所指导培养的中青年教师业绩提升明显,至少有1人在教师成长梯队中提升。未开展实质性指导培养活动的,考核不通过(出具指导、帮带协议或安排文件,指导培养过程记录〔听评课记录〕、培养对象进步情况证明或骨干教师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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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指导XX学校XX学科为XX获XX奖或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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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指导XX学校XX学科为XX获XX奖或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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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指导XX学校XX学科为XX获XX奖或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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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电子档请用excel制作填写,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