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
政策通知公告

毕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毕节市教育系统2022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02/24 1.4w 阅读 436 点赞








毕教发〔2022〕14号



毕节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毕节市教育系统

2022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市、区)教育科技局(教育局、社会事务局),市直各中小学校:

为扎实推进2022年全市教育系统未成年人保护有关工作,根据市未保委有关文件要求,市教育局研究制订《毕节市教育系统2022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毕节市教育局

2022年2月23日

毕节市教育系统

2022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推动学校教育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努力形成以学校为核心、家庭密切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

二、重点工作

(一)夯实学校安全工作基础。一是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毕节市教育局印发《全市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校园安全隐患。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不断巩固“三个100%”(学校封闭化管理、安保人员配备、视频监控和一键报警装置与公安联网),保障未成年人在校(园)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得在有风险隐患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使用校车的学校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校车进行安全检查,对校车驾驶人和随车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向未成年人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根据需要,制定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定期进行演练。二是严格落实岗位职责,加强学校门卫、食堂、宿舍等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的管控。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制度,严禁社会人员随意出入校园,加强学生出入校园管理。严禁校内食堂、小卖部、宿舍、操场角落、走道楼梯拐角、厕所等场所滞留学生。强化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管理,严格执行女生宿舍封闭式管理。加大课后服务力度,规范学生课后行为。净化校园文化环境,加强校园网络管理,严禁非法淫秽、暴力图书、音像制品等流入校园,为学生的成长营造良好、健康的校园文化环境。

(二)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持续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积极协调配合公安、交通、文广旅、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刑释人员、精神病患者、对社会不满等特殊人员的管控,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整治校园周边的“黑面的”“黑摩的”“黑校车”以及其他非法运营车辆接送学生行为,严厉打击针对学生的“校园贷”、传销、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依规清理校园周边200米以内非法、违规经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棋牌室、音像书刊点等娱乐游艺服务场所,依法查处各类含有反动、淫秽色情、暴恐等国家法律禁止内容的文化产品及违法文化经营活动。完善学校(幼儿园)出入路口的交通安全警示牌、减速带、信号灯、斑马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定期开展校园周边各类无证经营、流动摊贩、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等环境卫生整治,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

(三)强化特殊群体学生管理,关注学生身心健康。一是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毕节市精准关爱特殊群体学生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开展校内特殊群体学生信息摸排,精准建立信息台账。要对学校留守未成年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监护人失管学生、离异或单亲家庭学生、疑似辍学生及其他需要重点关爱的特殊群体学生进行深入摸排筛查,做到底数清、措施好、关爱实。二是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在每个学期开学、长假结束学生返校后,全覆盖对学生开展心理普查,建立身心异常学生台帐,按照“一人一案”制订处置方案,协调配合家长(监护人)做好教育、疏导、监控等工作;按照要求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教师,设立心理咨询室、开通“心理健康热线”,对身心异常学生实行心理干预,对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及时动员家长(监护人)将其转介到专业的医疗机构或心理援助机构医治;重点关注行为异常学生、心理异常学生、留守未成年人、单亲家庭子女,矛盾纠纷等特殊学生,明确专人做好心理障碍预警和学生的跟踪管理,防止因心理障碍引发个人极端事件;在学科教学中广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珍惜生命、热爱生活的心理素质。

(四)预防校园欺凌暴力。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毕节市教育局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毕节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将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落实机构、人员,修订完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排查、预警、处置及事后干预、跟踪工作机制,切实抓好校园欺凌和暴力的预防和处置。一是广泛开展预防校园欺凌宣传教育,让学生知道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也要承担法律责任,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发动家长、社会广泛参与预防学生欺凌暴力活动,共同保护学生身心健康。二是建立发现预警机制,深入推进“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管理做法,建立学校“网格”排查小组信息员队伍,在每一个班级、每一间学生宿舍明确一名学生作为信息员。班主任教师要及时掌握学生思想状况,对可能会发生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重点关注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的学生。三是建立学生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对发现的学生矛盾纠纷,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要及时开展教育和疏导工作,严禁学生打架斗殴,严禁学生矛盾调解不及时、不彻底而导致矛盾激化。

(五)坚持五育并举、抓好五项管理,全面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依据《毕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毕节市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方案>的通知》相关文件精神,将控辍保学纳入中小学常态化管理,定期调度,研究部署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各学校要坚持立德树人,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推进“五育并举”,实施“五项管理”,改变灌输式教学,改变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营造教师不放弃学生、学生不歧视和孤立同学的良好育人氛围,打造良好的学校育人环境,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逐步由行政控辍向质量控辍转变。各学校要加强中小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增强学生自信心。通过校本课程、开展社团文体活动等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发展学生的兴趣特长,着力解决学生厌学问题。

(六)抓实师德师风建设常规。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建立健全校园侵害未成年人预防、发现、报告、处置、惩治机制,落实好《毕节市预防校园性侵害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毕节市预防校园性侵害工作机制(试行)》 具体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和日常排查,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定期开展校园侵害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持续加强对学生安全知识和自护能力教育。要坚持抓实抓细“四个五”访谈排查机制,把每学期开学前一周作为师德教育活动周,认真开展师德教育;学校每月以师德失范案例开展“一月一案例”警示教育,做好“五个务必”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强化教职员工“一严格两严禁”日常管理,严格教职员工入职资格审查,建立在职(入职)教职工定期背景审查制度,建立台账,对具有不良记录人员依法依规分类处置;严禁教职员工酒后进入校园接触学生,严禁教职员工以任何理由在自居地、学生居住地、学生宿舍、办公室等封闭场所滞留异性学生。强化师德师风家长监督员监管职责。学校班子成员每学期至少一次全覆盖访谈师德师风家长监督员。

(七)强化师生法治安全教育。一是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培训、新进教职工岗前培训内容,有计划地对教职工进行职业法治教育。持续加强对《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推动与未成年学生相关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二是进一步加强法治副校长配备,确保做到全覆盖。强化法治副校长在普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定期有针对性地向中小学生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教育引导中小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法治副校长到校给学生进行法治教育,每学年至少安排两次以上以法治教育为主题的团队活动,着力提高学生防性侵、防侵害等自我保护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及被害案件发生。三是按照《中小学生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加强中小学生性生理、性心理、性健康、性保护知识教育;将安全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机融合,把尊重生命、保障权利、尊重差异的意识和基本安全常识从小植根在学生心中。四是通过课堂教学、讲座、班队会、主题活动、编发手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防欺凌、防性侵、防拐骗、防新型电信诈骗、禁毒防艾等法治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学生对非法侵害行为的认识,增强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技能。

(八)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加强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的政策和法治宣传,认真贯彻落实《毕节市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一旦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情况应第一时间通过“守未联盟”APP强制报告功能报告,选择具有管辖权的部门报告,情况紧急的直接拨打110报警或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报告。

(九)推动家校共同育人。各学校要建立家长委员会制度,每学期定时召开家长会,通过《给家长的一封信》、面对面座谈、家校QQ群、微信群等方式,及时向家长通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主动为家长答疑解惑,提醒家长关注孩子情绪,引导做好孩子的身心健康工作,提醒家长柔性管理学生使用手机,避免因简单粗暴管理学生手机导致发生伤害事故。向家长宣传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强化未成年人监护人法定责任意识,推动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职。寒暑假期间开展“万名教师大家访”活动,以保护未成年人为主题,全面了解学生家庭情况、成长环境、在家思想动态、学习表现和生活习惯等,全面排查学生家庭生活环境存在的安全隐患,预防学生煤气中毒和消防、交通安全事故等,加强未成年学生学校、家庭和社会保护,保障未成年学生不被侵害、不失学辍学。

(十)重视校园意识形态工作。各学校发挥各校网络信息员作用,强化青少年网络文明和安全教育,注重网络舆情引导和风险防范处置,防止出现网络犯罪。积极开展防范和抵御邪教渗透专项整治和警示教育,严厉打击各类邪教和非法传教活动,切实加强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对校情民意中具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分析研判,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毕节市教育系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各学校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责任追究。校(园)长是本单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压实工作责任,校内做好监管、校外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做的扎实有效,对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失职、渎职、玩忽职守、不履行职责的将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三)加强资料报送。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每月28日前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邮箱:8221085@163.com。联系人:徐海燕,联系电话:0857-8233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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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