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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大方县人民政府关于大方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2024/02/28 1.9w 阅读 397 点赞
大方县人民政府关于大方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日期: 2024-02-29 09:59:33       文章字号:  大  中  小

2023年,大方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贵州对毕节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大方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全县依法行政、提升执法水平、建设法治环境工作进程取得新成效,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大方实践新篇章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扛牢政治责任,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是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讨。制定《2023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法律法规作为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县委党校(行政学校)培训内容,纳入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及司法、执法人员定期学法和行政执法培训内容。2023年,县委常委会议及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19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5次,推动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按季度开展法律法规常态化学习,带动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法律法规学习700余次,县委党校开展主体班次培训5次。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1期,法治专题讲座2期,深入学习宣传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组织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8次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制定《2023年大方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全面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三是促进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提升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素养和能力。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组织新任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7场38人次,组织全县国家工作人员15328名参加2023年度全省在线学法考试,及格率达100%。四是法治建设督察持续开展。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工作督察1次,有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推进职能转变,提升政府依法全面履职能力

一是动态调整政府权责清单。组织开展2023年度行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县直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后共计3436项,乡镇权责清单调整后共计1977项,街道权责清单调整后共计76项。二是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围绕“证”“照”关系,落实“证照分离”,全面清理取消影响群众办事的各类繁琐手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办理审批改为备案603件,实行告知承诺339件,优化审批服务2864件。全县新增市场主体10107户。三是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制定《大方县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一单两库一细则”机制,对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的所有涉企领域行政检查,统一制定下发联合检查方案和抽查事项清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部门联合抽查事项100项,抽取检查事项338项。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活动100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309户,随机抽取检查事项1164项,随机抽取执法人员441人次,结果公示309户,结果公示率100%。四是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监管。加强和规范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对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实现重点监管全覆盖。开展县级抽检511个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345个批次,其他食品166个批次。开展药品(疫苗、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和麻精药品、中药饮片、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化妆品开展检查,查处违法案件18件。五是加快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建设。制定《大方县“一窗通办2+2”改革模式工作方案》《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指标工作方案》,实施政务服务“一窗通办2+2”改革模式,推进政务服务能力建设。县级1827项政务服务事项已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实现办事只进“一门”,为群众服务办件33万余件次。“零跑腿”事项占比达95.3%。本级依申请六类事项网上可办率100%。1811个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网上可办率100%;组织各入驻部门梳理简易事项、证明类等“一证通办”事项110项,在贵州政务服务网公布和推广应用;县级“一窗通办”事项占比100%;配合推动国家、省直系统与贵州政务服务网整合应用,全程网办成效达98%,一般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100%,“一网办”实现全覆盖。六是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大方县优化营商环境“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大方县打造“企业之家”工作方案》等工作方案,持续开展“贵人服务”,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提高公平竞争审查法治化水平。2023年惠企事项上架877项,申报办理量3928件,企业政务服务办件量5826件。走访服务企业10797家;发布60余篇营商环境和贵人服务宣传报道;组织律师为12家民营企业开展免费“法治体检”。对48个新引进的招商引资项目实行全程跟踪服务代办,代办完成率100%,走访率100%,回访率100%;支持大方县人民法院创新“分割式重整”方式审理贵州绅达公司破产案,为企业纾解债务9.3亿元。探索无管理人和解程序,审理大方县盛东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破产和解案降低破产成本,从立案至结案仅用时43天。能动司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被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评选为破产审判典型案例;支持大方县人民检察院在全省率先推行“公益诉讼+绿色金融”,联合相关金融机构为辖区赤水河流域6个乡镇18家养殖户提供绿色普惠金融贷款124.5万元,建成标准化堆粪场和化粪池24个。2023年5月11日,贵州日报对《大方县“企业之家”提供“一站式”服务》进行刊载。

(三)坚持权责法定,推动政府决策规范化法治化

一是规范编制决策目录。组织编制《大方县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13件,其中纳入决策目录的6件,出具法律审查意见90份。重大行政决策经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讨论,集体讨论达到100%。二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建议审查制度的要求,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19件,备案13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组织修改4件,继续有效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率、备案率、及时率、规范率达100%。三是切实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全县党政机关、29个乡(镇、街道)和289个村(社区)法律顾问聘用全覆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认真落实县政府法律顾问常态列席县政府专题会、常务会议制度,2023年,法律顾问为县委、县政府提供法律服务383件次。村(居)法律顾问(法治副主任)到村帮助村级审查合同20件,对村(居)事务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18件。四是公共法律服务持续提升。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和综治中心,建成标准化规范化乡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9个。依托村(社区)法律顾问,持续推进全县289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正常运行。持续推进法律援助和公证惠民服务,办结法律援助案件742件,办结公证案件642件。持续推进“不见面、零接触”远程视频会见服务118人次。

(四)完善监督体系,促进政府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保障,2023年,组织开展涉民营企业、未成年人保护行政执法专项监督2次,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403卷,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32件,发出行政监督意见书31份,办结31件。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完成司法云平台数据录入,维护执法主体56个,审核发放行政执法证1079个,审核发放行政执法监督证78个。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系统培训和测试54场(次)2838余人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督促规范亮证执法。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检查企业433家次,立案查处6件,罚款30.34万元。公示率为100%。积极开展联合执法监督。联合大方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乡镇重点领域、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行政执法监督2次,发出监督意见书14份。大方县人民检察院主动监督能动司法助力“法治大方”建设在2023年6月20日《检察日报》第10版进行了报道。二是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坚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全局统筹规划。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做到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采取“四种形态”问责636人。三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执行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及时征求人大、政协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报告报经县人大审议通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85件,政协提案171件。四是加强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做好常态化的“经济体检”,“治已病、防未病”,审计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五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9000余条,12345热线反映件办结15685件。六是支持司法机关依法履职。支持大方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支持大方县人民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按期办复率达100%。

(五)践行“枫桥经验”,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一是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调解组织建设和人民调解员培训,常态化组织开展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全县建立325个调解组织,培育1721名调解员145名专职人民调解员。2023年,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5252件。支持大方县人民法院选定130名人民调解员为特邀调解员进行立案前委派和立案后委托调解,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解纷需求。支持大方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检察长接访工作制度,积极邀请律师参与接待化解矛盾纠纷,践行“应听证尽听证”,对147件审查逮捕、拟不起诉、诉讼监督等案件开展检察听证,化解社会矛盾。核桃乡邹正军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大方县顺德街道小路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及调解员刘梅获省司法厅新时代“枫桥式人民调解组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积极推进行政复议职责整合,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的主渠道作用,严格落实行政复议各项工作流程,持续巩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果,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在县司法局成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着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协调化解。全县行政争议发生案件167件,成功化解70件。2023年,全县行政复议收案56件,不予受理2件,审结51件,纠错2件,纠错率3.92%。行政应诉案件收案111件,结案96件,败诉7件,败诉率7.29%。三是统筹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积极协调解决各类信访问题。积极宣传“阳光信访”,引导群众依法合理网上信访,快速回复告知,加强跟踪督办。办结信访事项1581件次,信访事项处理参评群众满意率达97.37%。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和按期答复率均为100%。加强社会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加强初信初访事项办理,办结200件中联办交办的“治理重复访事项”,化解率100%。四是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大方县公安局凤山派出所获贵州省第一批新时代“枫桥式派出所”命名。大方县人民检察院获“全国模范检察院”和贵州省新时代“枫桥式基层检察院”表彰。大方县人民法院六龙法庭获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大方司法局达溪司法所、核桃司法所获省司法厅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通报表扬,大方县综治中心获贵州省第一批新时代“枫桥式综治中心”命名。大方县人民检察院代潘菊获“全国模范检察官”、贵州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称号、大方县人民检察院袁雪梅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六)夯实法治根基,提升基层社会市域治理效能

一是深入推进平安大方建设。围绕社会治安“1+5+1”重点工作,依法严打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办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毒品等暴力犯罪;积极办理盗窃、抢劫、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侵财性犯罪案件,支持大方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公安局举办检警同堂培训,制定《关于涉“两卡”犯罪案件重点证据指引(试行)》《认罪认罚案件办理机制》等机制8个。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捕率54%、不诉率22.3%,诉前羁押率33.4%,着力减少社会对抗,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441人、适用率85.1%。二是强化安全风险防范化解。着力防范化解国家安全风险,加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开展综合形势分析12次,搜集情报信息70余条,全年未发生重大政治安全事件。持续加强社会治安风险防范化解。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持续巩固提升禁毒“大扫除”成效,全力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从严打击盗抢骗、涉黄涉赌等突出违法犯罪,破获涉黑涉恶类案件24起,电信诈骗案件、全年刑事发案起数呈下降趋势,保持全市发案最低水平。加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查处各类交通违法26.6万起;查处酒驾1592起,再次饮酒驾驶51起,无证驾驶2478起,超员5980起,未戴摩托车头盔11万余起,其他违法行为14万余起。三是支持“两院”充分发挥职能。支持大方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大方县人民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9419件,审结8926件。受理刑事案件305件,审结292件。受理执行案件4673件,执结4481件,执结金额36262.76万元。支持大方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大方县人民检察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批准逮捕184件315人、不起诉83件116人,诉前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173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441人,提出量刑建议347人。四是加强网络安全风险防范化解。监测处置涉政表述差错信息89条,其他有害信息233条,未发现涉历史虚无主义相关信息,处置负面网络舆情信息465条,形成《网络舆情快报》63期、《网络舆情周报》29期、《网络舆情月报》11期。五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开。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加2023年度全省在线学法用法考勤考试率达100%。制定《大方县2023年“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民法典进校园”活动工作方案》和《2023年大方县“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治宣传活动。累计开展各类法治宣传305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份,播放各类音频5.6万余次。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等转发民法典有关知识达7421余次。赠送法治春联9800余副。持续举办普法电视栏目,邀请律师宣讲民法典案例21期;举办巾帼微讲堂22期,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律宣传,获全国妇联好声音采用。自主拍摄《代价》和反诈等普法释法短视频,在线观看量280万。大方金塔英才学校学生在全省第八届“学宪法讲宪法”系列竞赛中获高中组一等奖。六是加强法治乡村建设。认真落实法治乡村建设工作要求,持续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持续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夯实基层基础建设,促进农民群众法治素养明显提升、乡村法治环境明显改善、乡村治理能力明显增强。成功申报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0个进入市级公示上报名单。50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获正式命名,核桃乡木寨社区基层治理举措得到农工民主党中央调研组在2023年11月6日实地考察时的肯定好评。安乐乡营脚村获“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九驿街道幸福社区获“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称号。

(七)强化预警预防,切实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突能力

一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严格落实应急指挥中心值班值守制度,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加强信息报送,落实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会商研判,持续强化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的应急管理,实现应急救援队伍全覆盖。二是全面推进“云上贵州·贵州省应急管理云”业务系统建设。落实“贵州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贵州省自然灾害风险预警系统”“贵州省应急指挥平台”的实际应用,及时按要求处置和发布相关预警。

三是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修订完善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53个,分行业领域、分时段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应急技能培训,督促开展各行业内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四是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大方县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结合日常检查、专项整治等执法检查活动,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截至2023年12月,出动检查组6818组次,检查企业场所29500家次,重大隐患77条,已整改70条,到期隐患整改率100%。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1619起,发现违规违章行为253178条,立案调查542起,吊销证照数59个,停工停业整顿企业68家,取缔关闭企业3家,行政处罚金额2489.24万元,行政(刑事)拘留173人。

(八)聚焦数字赋能,积极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稳步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支持县人民法院推广使用“三公开”在线办案平台、微法院等信息化平台,畅通线上线下立案渠道,网上立案7242件,网上缴费450.3万元、网上退费272.3万元。支持大方县人民检察院探索推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建设,深入推进检察数据“富矿精开”,研发融合履职内部线索移送监督模型等8个,发现法律监督线索492条,发出检察建议23份,整改类案问题8个,通过大数据应用发现法律监督线索、发案趋势和办案规律,推动法律监督从“个案办理”到“类案治理”。研发司法救助大数据模型荣获“贵州省检察机关2023年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三等奖”,荣获2023世界机器人大会智能法律科技发展论坛“人工智能法律科技典型案例”。支持司法行政建成“社区智慧矫正中心”,提升数字化智能化管理水平。二是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全面汇聚非涉密监管业务数据,构建“一网统管”体系,配合上级部门自建监管系统与“互联网+监管”平台对接融通和数据共享,推动一批高频监管应用场景落地应用,提升数字化监管水平。三是积极推进政务数据共享。推进贵州省大数据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和推广应用,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提升企业融资便利性。依法开展信用修复工作,支持有失信行为的个人和企业积极修复信用。开展信用修复223户(人)次。完成2137个“全省通办”事项关联,提供“跨省通办”服务13100余件次,综合受理平台办件量39563件,电子证照调用次数21174次,电子印章应用30807次,电子证照汇聚9710次。咨询投诉处理率为100%。“好差评”整改率100%。政务服务窗口好评率达99%以上。

二、存在问题

2023年,大方县人民政府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尚有差距。一是行政复议能力建设还需提升,落实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还需加强。二是专职人民调解员的配备还需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仍需加大。三是行政执法监督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以行政执法监督手段促进执法部门规范化执法的监督力度还有待强化。这些问题和短板,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改进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大方县人民政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扛牢法治政府建设政治责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贵州对毕节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贯彻落实,以开展法治督察和纪检监察监督为抓手,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推进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坚持以法治毕节示范创建为推手,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大方实践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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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