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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委编办“四个明确”抓实机构编制常态化核查工作

2024/03/27 1.9w 阅读 313 点赞

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等有关规定和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构编制管理,按照省委编办《机构编制常态化核查工作机制(试行)》要求,近日,毕节市委编办印发《关于开展机构编制常态化核查工作的通知》,围绕“四个明确”工作思路,在市直开展机构编制常态化核查工作。

一是明确核查范围。按照全口径核查要求,对管理范围内的各级各类机关和事业单位,包括各类派出机构、垂直管理机构以及部门(单位)所属机构等开展全面核查。

二是明确核查内容。围绕“坚持党管机构编制、落实机构改革、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执行‘三定’规定、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开展机构编制年报统计”六个方面内容,明确重点核查细则,要求各部门(单位)对标对表,自查到位。

三是明确工作安排。按照“单位自查、实地核实、总结提升”三个步骤,要求各部门(单位)对照核查内容,逐项开展全面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报市委编办。市委编办将选取部分部门(单位),开展实地核实。各部门(单位)结合自查审核查验、实地核实等发现的机构编制问题,建立健全本部门(单位)机构编制管理长效机制,将存在的问题定期整改到位,着力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

四是明确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肃工作纪律。各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机构编制常态化核查工作,积极主动查摆问题、整改问题,不得瞒报、漏报。对工作任务不落实,问题不整改,或者瞒报、漏报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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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