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毕节市教育局党组 中共毕节市委教育工委
关于切实加强2017年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
2017年,全市教育系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支持各级纪委落实好监督责任,严格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大扶贫和大数据两大战略行动,坚持以大党建统领大扶贫、大安全、大发展,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走好新的长征路,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改革发展环境,为全市打赢“113攻坚战”,实现“两个高于、三个如期、四个翻番”的总体目标而努力,全力以赴把各项工作做得更扎实、更出色。
一、扎实推进党的建设,确保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1.坚持完善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全市教育系统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广大党员要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和党性分析,研究加强自身建设措施,教育引导党员增强党性,提高素质,守纪律,讲规矩。建立健全党组织书记与党组(党支部)成员、党员之间谈心谈话机制,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2.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16﹞17号)精神,推进学校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引导监督学校“依法治校”,规范管理,确保正确的办学方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要加强对中小学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纳入教育督导内容,与教育教学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
3.深入推进学习型、发展型、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继续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监督条例》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加大对重大教育政策问题和教育热点问题的专题研讨,在“决战贫困、提速赶超、同步小康”的实践中培植后发优势,不断探索“十三五”时期我市教育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确保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4.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发展党员,按照新一届中央政治局提出的“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对发展党员总量和结构指标精准测算,注意向教学一线和年轻教师倾斜,加大民办学校年轻优秀教师和业务骨干的发展,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骨干的“双培养”机制,严把党员素质关、程序关和监督关,从程序上确保党员的好中选优。
5.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完善权力清单制度,规范运行党务、政务公开,开展党务、政务“开放日”和干部勤廉公示活动。全面提升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层次,力争达到有健全的领导机构、有详细的公开目录、有丰富的公开载体、有创新的公开方式、有规范的公开程序、有严格的奖惩机制、有完善的制度体系、有系统的公开资料、有独特的经验做法。
6.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各县(区)教育局党组(党委)必须从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的战略高度,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转变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抓不抓无所谓、建不建党组织学校照样发展的观念,建立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台账,按照“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巩固一个”的原则,分类指导民办学校开展党建工作。党员人数在3人以上的,单独建立党支部;学校党员人数较少,但办公地点相对比较近,平时来往比较方便的,联合组建党支部;对仅有个别党员的学校,派驻“党建工作指导联系员”;对只有个别流动党员的,挂靠离单位比较近的党组织。2017年,党员人数在3名以上的民办学校必须全部建立健全党组织。
7.实施教育精准扶贫和党建帮扶工作。一是全面落实“两助三免(补)”学生资助政策,坚持“精准资助、应助尽助”原则,建立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强化资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扎实抓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中职免学费、助学金资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义教阶段和幼教阶段等各级各类学生资助工作,推进教育精准扶贫。规范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和学前机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确保食品和资金安全。二是积极搭建“名优教师送教下乡”、“城乡学校结对帮扶”等平台,继续落实市民族中学帮扶威宁县石门中学、赫章县河镇中学,毕节市实验学校支援威宁县石门民族小学、赫章县河镇乡小学以提高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助推教育脱贫攻坚工作。
8.进一步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围绕“聚力精准扶贫、助推决战贫困”这一主线,做好统一战线精准帮扶毕节教育相关工作。充分发挥中华职教总社对口帮扶金海湖新区的优势,推动毕节与发达地区的交流合作;引进优强职教资源,深化和拓展“同心温暖工程”,探索建立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推动普通高中学校结成办学联盟。深化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争取广州市落实对口帮扶毕节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实施“统一战线帮扶毕节试验区百所学校行动计划”和“中国陶研会提升毕节教育软实力共建行动计划”,积极参与“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等重大活动,加强市内学校与省内外优质学校合作办学,邀请省内外知名教育专家赴毕讲学和交流。
9.全面加强党建带工、团、妇建工作。按照“带思想、带组织、带发展”要求,全面加强党建带工、团、妇建工作,促进工会、团组织、妇女组织党建工作健康发展。深化群团推优,加强对青年党员的教育培养,关心和支持学校群团工作,配齐配强学校群团组织干部,通过党群组织重点联系、设岗锻炼等途径,推动青年党员成长,发挥“青年领雁”的先锋模范作用。
10.加强党员培训工作。认真贯彻《中共毕节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采取理想信念、宗旨意识与党纪法规相统一,革命传统、先进事迹与警示教育相统一等集中培训方式,加大对基层党务工作者的培养培训力度,提高开展党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2017年,组织1期全市教育系统党务干部培训。
11.抓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开展革命传统教育、走访慰问老党员和贫困党员、知识竞赛、评先选优等活动,组织局机关和直属学校党员过好一次“红色记忆·毕节精神”专题组织生活;组织1次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主题的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开展2017年“十佳优秀基层党组织”、“十佳优秀党员”和“十佳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活动。
二、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完善惩防体系建设,不断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
12. 抓好责任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认真落实党委(党组)抓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特别是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自觉践行“四种形态”,落实廉政谈话制度,把干部约谈作为推进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建立廉政考试制度和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制度。实现党委(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不甩手、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袖手,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制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和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强化“三重一大”党委(党组)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制度和“三重一大”工作研究决策情况上报市(县)纪委的工作制度,自觉接受同级纪委、纪工委的监督。
14.加强监督管理,理顺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教育系统中心工作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目标管理,把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严格落实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党委(党组)会议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每年至少听取1次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汇报;党委(党组)书记至少带头上1次廉政党课。
15.实行党组(党委)成员联系下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市教育局党组继续实行班子成员联系县(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各县(区)教育局党组(党委)也要建立班子成员联系下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对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进行跟踪。各直属学校党委(党支部)每半年要向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党组书面报告上半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情况、开展廉政谈话以及“三述”工作情况。
16. 抓好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校园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学校建设总体布局,以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为主要内容,创新活动载体,创建活动平台,积极开展上廉政党课、观廉政教育片、做廉政承诺宣誓、建廉政文化长廊等具有特色的廉政文化活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示范校创建工作,努力营造干净、担当、有为、廉洁、高效的育人环境。
17.认真执行权力清单运行监督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决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党内监督条例》。坚持“厘清职责、分解权力、责任到人、全程公开、优化监督、落实追究”的原则,完善监督体系,大力推行教育部门权力清单运行监督制度。各县(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梳理廉政风险点,制定权力运行图,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决策等实施全过程运行监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18.认真开展廉政承诺。结合《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各级领导干部要书面向社会承诺,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机关、学校全体干部职工要结合岗位实际,向社会作出廉政承诺。
19. 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支持纪检部门查办案件力度。建立健全有效的信访工作机制,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规范办理,按时办结,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妥善解决集体上访、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等问题。加大对学校食堂经费管理、财务管理,学校建设、修缮、绿化等项目招投标,教材图书、教辅资料征订,教学仪器、设备等物资采购,招生录取、教师招聘、职称评聘、师德师风等方面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办力度。
三、纠建并举,狠抓教育系统行风政风建设,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20.驰而不息抓好教育系统作风行风建设。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坚持从严从紧要求,推动作风行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持续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以更大的热情、更加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勇于挑担子,敢于担责任,主动去作为,扑下身子抓落实。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持续提升执行力,对各项教育决策部署狠抓落实,快速推进,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推进我市教育事业大发展。今年,市教育局将以深化师德师风建设为重点,围绕干部选任、设备采购、教育收费行为、教材及教辅资料选用、贫困生助学政策的落实、民生工程建设等方面加强监督管理。按照“围绕全局想大事,埋头苦干办实事,敢抓敢管解难事,团结协作干成事”的新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上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更加适应毕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中共毕节市教育局党组中共毕节市委教育工委
2017 年2月21日
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 年2 月21 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