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
政策通知公告

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下达2022年度学前教育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2022/03/03 7.9k 阅读 374 点赞









毕教办发〔2022〕6号



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下达2022年度

学前教育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市、区)教育科技局(教育局、社会事务管理局),市幼儿园:

为推进我市学前教育健康有序发展,不断提高普及普惠水平,促进内涵提升,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教基〔2021〕8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1-2030年)>的通知》(黔党发〔2021〕25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20〕6号)、《中共毕节市委、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毕党发〔2020〕16 号)等精神,现将本年度我市学前教育重点工作任务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学前教育发展目标任务

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2%,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2%,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66%,建成农村幼儿园集团化管理资源中心35个,完成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11所。

二、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黔教督〔2021〕4号)要求,各县(市、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在2025年以前将陆续接受国家评估认定,今年我市需接受评估认定的是大方县和织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内容多、范围广,是推动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抓手,各县(市、区)务必高度重视,早安排、早部署、早启动,紧紧围绕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三个方面,对标对表《贵州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切实抓好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落实、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改善等重点工作,确保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顺利通过国家评估认定。

  1. 公办幼儿园建设任务

一是督促七星关区海子街镇和纳雍县曙光镇尽快完成中心幼儿园建设任务,满足乡镇适龄幼儿入园需求;二是科学规划幼儿园,逐步推进常住人口3万人以上的乡(镇)第2所公办幼儿园建设;三是全力推动常住人口2000人以上且有实际需求的行政村公办幼儿园建设,有需求的少数民族行政村应建尽建。

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

各县(市、区)要按照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分年度治理规划,持续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不断缓解城区适龄幼儿 “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同时针对2020年、2021年治理不彻底的幼儿园,要想方设法,强化整改,力争尽快投入使用;对已完成治理的,要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治理“回头看”,夯实治理成果。

  1. 集团化办园和教研指导责任区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园和教研指导责任区工作,以“优化管理、科学保教、资源共享、提升质量、形成成果”为目标,加强对辖区内幼儿园的管理与指导,规范办园行为,促进内涵发展。通过实施集团化办园,实现专业引领、同伴互助且提炼形成符合县(市、区)实际及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集团管理下的教研模式。坚持持续性研究及成果输出。二是积极组织开展幼儿园教师基本功技能大赛、现场观摩教研等活动,激发教师学习热情,促进教师观察、评价能力。三是大力推进农村幼儿园集团化管理资源中心建设,通过课程资源、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区域共享,帮助村级幼儿园规范管理、提升保教质量,探索乡(镇)村一体化管理。同时,加强教研指导,充分发挥资源中心的效能,构建资源中心管理、运用等机制。四是开展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各县(市、区)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师培训,提高幼儿园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专业能力水平,促进全市学前教育均衡发展。五是加强对责任区教研员考核管理,充分发挥教研员的专业指导作用。六是以园本研究为根本方式,培养一支“有专业知识、有专业能力、有专业情怀”的幼儿教师队伍。

六、省级示范幼儿园创建工作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到2025年我市每个县(市、区)至少要创建1所省级示范幼儿园。截至2021年,全市除大方县、金沙县和织金县外,其余县(市、区)均尚未创建成功。按照规划,今年全市拟培育七星关区第三幼儿园、七星关区第四幼儿园、黔西市中心幼儿园、黔西市锦绣恒大中心幼儿园、百里杜鹃第一幼儿园、织金县牛场镇中心幼儿园、威宁县第二幼儿园积极创建省级示范幼儿园,同时督促赫章县全面整改完成省级评估专家指出的存在问题,做好接受省级第二次评估的准备,督促织金县城南幼儿园做好迎接省级示范三类园复查和升二类的评估准备。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省级示范幼儿园创建工作,进一步强化经费保障,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创建责任,确保省级示范幼儿园创建工作有序推进。今年拟培育幼儿园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自3月份起,每月30日前报工作推进情况(电子档与扫描件)到市教育局。

七、市级示范幼儿园创建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市级示范幼儿园创建工作,切实发挥示范园辐射引领作用,完成“十四五”期间创建目标,今年,市级示范幼儿园创建申报数量不作限制,但申报创建的幼儿园必须先通过县级示范评估,方可申报市级示范。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统筹县域内优质资源对申报对象进行全面的帮扶指导,严格把好办园质量关。2022年全市市级示范幼儿园评估时间拟定于10-12月,各县(市、区)最迟于3月25日前将申报创建名单报市教育局,名单一经确定,中途不得修改。

今年全市将持续开展市级示范幼儿园复评工作,初次复评时间拟定于10-12月,复评对象为2017年及以前通过评估的市级示范幼儿园中随机抽取(已通过复评的除外)产生,抽取比例不低于50%。以后每年的复评对象将按年限依次类推(如:2023年抽查复评2018年已评市级示范园、2024年抽查复评2019年已评市级示范园)。复评有两次机会,初次复评不合格的,将于次年5-6月开展第二次评估,评估仍不合格的,将取消市级示范幼儿园称号。

八、安吉游戏理念推广及幼小衔接工作

各县(市、区)要积极推广安吉游戏精神,强化自主游戏理念。充分发挥辖区内专家团队的作用,结合地方文化和特色,探索适宜的幼儿游戏活动,支持幼儿通过亲近自然、直接感知、实际操作、亲身体验等方式学习探究。

根据要求,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市要全面推行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各县(市、区)要通过督促指导各试点园(校)工作,建立有效的可推广的联合教研制度,科学把握幼小衔接的内涵,将身心准备、生活准备、社会准备、学习准备等内容融合渗透于幼儿园一日活动中,实施有针对性地入学准备教育。幼儿园要加强和小学的交流研讨,通过开展有效教研,切实解决幼小衔接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同时通过制定发放宣传册、召开家长会等方式积极帮助家长正确认识过度强化知识准备和提前学习小学课程内容的危害,建立家园校协同育人机制。

各县(市、区)要积极收集汇编本土游戏案例,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活动,确保安吉游戏理念推广和幼小衔接工作推进取得实效。自3月份起,各试点园(校)每月25日前报安吉游戏理念推广、幼小衔接工作推进情况到市教育局。

九、幼儿园收费动态调整工作

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和<“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教基〔2021〕8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等七个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党办函〔2021〕81号)精神,各县(市、区)要科学核定办园成本,明确分担比例,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接受能力等因素,动态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最高收费标准。自2019年底《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明确幼儿园收费管理权限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9〕1188号)下达以来,尚未重新调整收费的毕节市幼儿园、大方县、黔西市、织金县、纳雍县、威宁县、赫章县、百里杜鹃管理区、金海湖新区要尽快完成收费调整。

  1. 构建园所发展课程框架

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要结合园所实际,积极指导各幼儿园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指引,以基础性课程为依托,着力提升幼儿园内涵质量,围绕基础性课程的实施进一步搭建适合园所发展的课程框架。同时,以课程建设为核心,在课程建设过程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

十一、其他要求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务必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加强对学前教育工作的统筹和调度,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为目标,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提高普及普惠水平,提升保教质量,健全保障机制,推动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示范园评估申请表


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3月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