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教议提复〔2023〕23号
张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青少年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实施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加强统筹部署,注重心理健康教育。一是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成立市级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印发文件、召开会议、督导检查等方式统筹推进全市教育系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二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逐步建立起以专职心理健康教师为核心,以班主任和兼职心理健康教师为骨干,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三是学校完善心理辅导档案管理、值班值勤、危机干预、学生转介等方面的工作制度,明确专(兼)职心理教师负责具体业务工作。四是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切实开展全覆盖的心理健康摸排,建立身心异常学生台账,按照“一人一案”制订关爱方案,认真做好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和珍爱生命教育、青春期教育,教育引导学生心理、人格健康发展,培养学生珍惜生命、直面挫折、热爱生活的良好心理素质,增强学生克服困难和问题的信心和勇气。五是联合共青团毕节市委、毕节市广播电视台开展毕节市“守护心灵·阳光成长”青少年心理健康辅导活动,以“普及青少年心理健康知识”“青春期自护教育”“学业压力与心理减负”“重视家庭的心理抚养”等为主题,针对各年龄段学生及青少年心理健康知识等相关内容进行专题讲座,240万余人通过“云上毕节”“直通百姓”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平台进行实时直播。六是联合七星关区精神文明办和融媒体中心开展“从‘心’出发·向阳生长”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邀请毕节市知名心理专家,70万余人通过“掌上七星关”“微七星关”平台进行实时直播,针对家长在家庭教育方面遇到的困难、问题进行专题讲座。
二、强化家校沟通,助力孩子健康成长。一是各学校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微信等方式,组织开展“一对一”或“一对多”家校沟通,掌握学生居家期间生活和学习情况,对亲子关系不佳、心理焦虑、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的学生及时开展心理疏导和关爱行动。二是充分利用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家校活动及家校网络互动平台等渠道,深入了解学生心理情况,每学期分别面向学生家长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教育疏导和家庭教育培训,引导家长(或监护人)正确处理个人情绪、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及时疏导因学业负担、亲子关系、使用手机等因素造成的学生和家长之间的不良情绪状态,推动家校深度合作,共同处理好孩子成长过程中的心理问题。
三、加强随机分班,保障教育公平。市教育局坚持随机分班,确保教育公平,印发《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规定,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对起始年级新生,必须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均衡配备师资,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学校分班工作应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监督指导下完成。
下一步,市教育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完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危机“三预”工作机制,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快乐成长。督促指导各地各校持续加强家校合作,定期开展家长会、大家访等活动,深入了解学生思想动向和心理健康状况,对家长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疏导培训,提升家长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面的意识和能力。加大工作督查力度,督促指导各地各校严格执行招生入学政策,充分发挥招生政策在均衡编班和提高教育质量中的导向作用。
毕节市教育局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