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
政策通知公告

毕节市教育局关于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2号建议的答复

2023/07/31 3.5k 阅读 496 点赞


毕教议提复〔2023〕28

毕节市教育局关于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2号建议的答复

黄宸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全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规范建设和正常运转的建议》审议发言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特殊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我单位联合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毕节市民政局、毕节市残疾人联合会等七家单位联合印发《毕节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对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规范建设和正常运行均有相关任务分解和工作指导。

一、关于夯实特教资源中心机构编制资金等基础性保障。一是当前补充教师渠道主要是社会招聘或县区面向在职教师考调特殊教育专业教师。并将教师队伍补充纳入“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按照特殊教育学校师生比要求,核定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编制。同时,将抓住特殊教育融合发展契机,在招聘特岗教师时,结合各地实际需求,招聘特殊教育专业背景人才到乡镇普通学校任教,充实有特殊教育需求的乡镇学校特教师资队伍。二是已将经费投入纳入计划,到2025年,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每年7000元,学前、高中阶段生均拨款政策向特殊教育倾斜;落实普惠幼儿园在园残疾儿童减免保教费;落实残疾学生资助政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

二、关于建立健全上下联动的多级特教资源中心体系。加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建设与规范管理,推进市、县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每个县(市、区)依托现有资源建设县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并配备2-3名专职工作人员开展相关业务工作。完善组织架构和主要职责,强化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专业引领服务作用,统筹特殊教育专业资源,加强特殊教育教学研究,指导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开展。

三、关于建立健全机制赋能三级特教资源中心。一是由市特校牵头成立特殊教育集团,各县区特校为集团成员,辐射到各县区特殊教育融合学校。二是逐渐推进依托乡镇(街道)中小学因地制宜建设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配备不少于1名专兼职资源教师,配置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和环保标准。充分发挥指导、示范、支持作用,为区域特殊教育学校(机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和家长提供特殊教育专业服务。

最后,特别感谢您对毕节特殊教育的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发展任重道远,我局将根据国家、省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序时逐步推进特殊教育发展,让残疾儿童少年获得公平、优质、温暖的教育,努力办好新时代毕节特殊教育。

毕节市教育局

2023年7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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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