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大方县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2022/11/09 9.4k 阅读 71 点赞
关于征集《大方县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 2022-11-10 16:32:18       文章字号: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0〕35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2120号)和《中共毕节市委办公室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毕党办发〔2022〕4号)精神,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安排,结合大方县实际,我局拟写了《大方县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11月30日前书面反馈至县应急管理局。(联系人:尚永豪,联系电话:15121501788,邮箱:545685130@qq.com)

大方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11月10日

大方县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0〕35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2120号)和《中共毕节市委办公室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毕党办发〔2022〕4号)精神,深入推进大方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结合大方县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贵州对毕节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优化协同高效,全面依法行政,准军事化管理;整合优化全应急管理系统执法职能,统筹执法资源,强化执法力量,完善执法体系,不断提升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严密防范较大事故,着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应对各类自然灾害,为建设“一区三高地、五个新毕节”的大方新篇章提供更加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主要目标。统筹整合执法资源、促进优化协同高效,在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领域推行综合行政执法,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效能。通过改革,规范全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提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素质,2022年年底,基本形成执法职责清晰明确、执法力量充实强化、执法水平规范高效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区)以及风景区执法机构设置更加合理,执法能力得到加强,初步建成一支政治过硬、作风过硬、业务过硬的准军事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二、重点任务

(一)整合监管执法职责

1.实施综合执法将法律法规赋予应急管理部门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整合,交由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使,以本级应急管理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2.建立联动机制。建立“局队合一”联动机制,人、财、物由应急管理局统一管理,应急部门内设科室与执法队伍建立相互配合、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管执法合力,减少检查频次,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二)健全监管执法体系

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健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厘清县、乡执法管辖权限,明确监管执法职责、执法范围和执法重点,实施分类分级执法,避免多层多头重负执法、层层下放转移执法责任。

3.厘清执法权限。应急管理部门承担法律法规赋予本级的执法职责,负责辖区内日常执法检查、一般违法案件查处。依法查办上级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案件和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区、风景区等移送的违法行为案例。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加强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和岗位培训,对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有能力承担的简易执法事项,依法委托执法。

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区、风景区等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或者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4.分类分级执法。实施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解决多层级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和执法“宽松软”等突出问题,确保每一家生产经营单位对应一个层级的监管执法主体。

县应急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除省、市负责监管执法外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确保辖区内国家规定的重点单位执法全覆盖。组织指导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区、风景区管理机构的执法。

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区、风景区管理机构按照权限,依法做好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协助有关部门或按照授权依法履行职责。

(三)配优配强执法队伍

5.规范执法队伍名称。2022年12月31日前,根据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将“大方县应急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更名为“大方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6.强化编制配备。相关部门结合全县经济发展规模、产业分布、企业数量、自然灾害和安全风险分布特点,统筹配置执法资源和力量,科学合理核定执法队伍编制,确保有足够的工作力量完成执法任务。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区、风景管理机构要根据辖区人口数量,产业规模和风险因素,配齐配足应急执法队伍力量,确保责有人负、事有人干,同时可依法采取其他方式补充基层专兼职检查巡查人员力量,改革后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我县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任务较重的县以及辖区内有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应强化危险化学品、矿山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

(四)严格执法队伍管理

7.加强党的领导。县应急管理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进入应急管理部门党委领导班子,加强对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建设的领导,确保有专人负责执法队伍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建设等工作

8.严格资格条件。严把执法人员进口关,新进执法人员必须具有应急管理等相关专业。现有执法人员学历达不到大专学历以上的,在两年之内应予调整到位。所有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执法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招聘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健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

9.强化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入职培训不少于3个月、每年复训不少于2周、5年内全员轮训一次的要求,着力丰富教育培训形式,及时通过网络学习,集中培训等方式,认真开展执法队伍教育培训,确保培训达标。

10.完善评价考核。执法过程、执法质量、执法效果等纳入执法人员年度考核内容,应对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过程中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人员,在职务职级晋升、评先选优中给予适当倾斜,不断激发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存在重大行政执法过错或行政诉讼败诉的,依纪依规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11.准军事化管理。强化执法队伍军事作风和纪律建设,用铁的纪律锤炼队伍,用过硬作风塑造队伍,严格制度标准,严肃纪律规定,统一制式服装、佩戴执法标志、配强执法装备,夯实文明规范执法基础,树立新时代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崭新形象,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

12.推行清单执法。参照毕节市出台的执法事项清单要求,制定我县执法事项清单实现清单式执法,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实行执法事项权力和责任清单统一管理,依法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科学制定年度监管检查计划,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重点企业实施“全覆盖”执法检查,其他企业实行计划抽查。

13.严格执法程序。执法人员要根据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编制现场检查方案,认真查找风险隐患,仔细记录检查情况,严格对照法律法规,规范立案、调查、决定等程序,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执法检查规范合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将普法宣传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

14.加强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全面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持续提升执法案卷规范化水平,落实领导干部违法干预执法活动和插手具体案件查处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公平公正执法。

(六)优化执法工作方式

15.执法与服务并重。大力推行“说理式执法”,全面实行“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的“三位一体”执法工作模式。

16.提升信息化水平。全面推行“互联网+执法”系统,综合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监管执法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充分运用全省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控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等平台系统,强化对执法对象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和预测预警,强化线上线下全过程管控,积极落实“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

(七)突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17.强化监管力量。加强本地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配齐配强满足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等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需求的专业监管执法人员(目前缺编5名),特别在执法改革过程中不得只增职能不增人员,更不得削弱原有安全监管执法力量

18.突出执法重点。建立辖区企业安全基础信息电子台账并动态更新,对存在易发生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企业要加强关键环节、要害岗位、重点设施检查,全力管控各类重大风险,着力消除事故隐患。

19.实施联合执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完善执行移送标准和程序,防止有案难移,有案不移和不查不办,以罚代刑现象。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失信主体及时纳入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名单,按照国家发改委等十八家部委《关于印发<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经20161001号)规定实施联合惩戒,提高执法工作严肃性和震慑力。对发现不属于本部门监管执法权限的安全生产隐患,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推动“三管三必须”落实到位。

(八)落实执法保障

20.落实经费保障。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将应急管理执法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财政部门应当将本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宣传教育、学习培训、执法装备、执法车辆、执法服装、购买服务等方面执法经费列入应急管理部门预算,并逐年递增。应急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罚没收入与所谓部门利益直接或变相挂钩。

21.配齐执法用车。严格落实应急管理部门有关行政执法用车配备标准,按照每5名在编在职一线执法人员至少保障1辆执法用车标准,通过政府配置、租赁或结合本地实际并符合有关规定的其他方式予以保障,实行统一编号、统一标识管理。

22.统一执法服装。严格执行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配备规定,配齐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在编在岗人员执法制式服装,实现全员统一着装、统一标识,文明规范执法。

23.配强执法装备。按照上级执法装备配备标准,配强移动执法终端、防爆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做到应配尽配。

三、实施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改革精神,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积极稳妥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二)全面完成任务。要强化统筹,把好机构设置,职责划分,人员划转,经费保障,资产划拨,工作交接等关键环节,明确时间步骤,细化政策措施,确保队伍尽快整合,组建到位,人员配备落实到位,经费装备到位,执法人员待遇保障到位。应急管理部门要会同组织、编制、发改、司法、财政、人社机关事务等部门,合力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确保改革各项任务如期全面完成。

(三)严肃工作纪律。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涉及机构变动职责范围的机构必须服从大局,确保机构职责队伍等按要求及时调整到位,不允许搞变通,打折扣拖延改革。要做好涉及改革人员的思想工作,确保思想不乱,人心不散,干劲不减、工作不断,保持好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对于改革推进不力、影响改革任务完成的依纪依规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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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