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布了今夏全区公共游泳场所泳池水质检测结果。其中,12家游泳场所水质符合标准;4家余氯超标。
据介绍,7月底,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区疾控中心,对辖区内正常营业的16家室内外游泳场馆及水上乐园,开展了卫生工作专项督查。重点对这些游泳场所水质的浑浊度、尿素、pH值、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游离性余氯6项指标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16家游泳场所中,合格12家、不合格4家,不合格指标主要为浊度和游离性余氯超标。
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张庆军表示,游离性余氯超标是因为游泳馆工作人员投放消毒剂不规范导致,其含量过高可能会对游泳者的皮肤造成刺激性损伤;而游泳池水中细菌总数超标,则反映游泳池水质消毒不到位,会增加游泳者感染介水性传染病的风险。
目前,对于水质抽检不合格的游泳场所,执法人员已出具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场所管理方进行限期整改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接下来,该执法大队将及时跟进指标不合格游泳场所的复查工作,继续加强对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工作的监督巡查与技术指导,确保游泳池水质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