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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文件及解读

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2015/10/29 1.5w 阅读 485 点赞

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1、各科室在政务公开工作的过程中,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不真实、不具体、不及时、搞形式、走过场、摆花架子,群众反映不好的,由局纪检监察室调查核实后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2、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发现公开的内容有违纪违法的,由纪检监察领导小组查实,并报经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按照有关规定,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局政务公开工作要与机关作风教育整顿与党风廉政建设、与机关民主评议行风结合起来,与巩固“三讲”教育成果和“三个代表”教育学习活动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全面发展,为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机关风气的好转而努力。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