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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文件及解读

政务公开监督制度

2015/10/29 6.9k 阅读 295 点赞

由局纪检监察室负责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督促、检查、跟踪调查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正常、健康进行。

    2、负责民意测验、问卷调查、召开各类座谈会,跟踪了解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分析整理、归类综合上报。

    3、负责监督各科室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齐全,公开的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公开的形式是否便于操作,群众关心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答复和解决,机关和基层群众是否满意,机关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是否得到转变和提高等。

        主要办事程序

    1、教师职称评审:个人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报县教育局批准→报县人事局职改办批准→报地区教育局→组织评委评审→地区人事局下文。

    2、毕业生就业:毕业生联系就业单位→用人单位申报增人计划→人事部分核发增人计划卡→毕业生分配办研究→派遣。

    3、评先推优:各学校推荐→县(市)教育局推荐→将先进事迹材料上报地区教育局人事科→组织评审(或上报)→公布结果(含公示)。

    4、各种考试:报名→交费→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公布结果。

    5、优质课评比:各县(市推荐)→地区教研室组织评比→公布结果。

    6、优质电教课评比:各县(市)推荐→地区电教、仪器站组织评比→公布结果。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