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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毕深”助学金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9/09/02 1.0w 阅读 123 点赞

毕教办发〔2019〕96号

各县(区)教育局(教科文卫局):

根据《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毕深”助学金章程〉的通知》(毕署办发〔1998〕25号)精神,为做好今年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学金金额、资助人数和助学金等次

2019年“毕深”助学金总金额10万元,拟资助品学兼优特困生57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优先。(第一批本科43名,第二批本科14名)。助学金分两个等次:一等助学金2000元,资助录取第一批本科院校学生;二等助学金1000元,资助录取第二批本科院校学生。

二、推荐范围和评选条件

推荐范围是我市今年参加高考,被高校录取的品学兼优农村特困生。各县(区)要严格按照《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毕深”助学金章程)〉的通知》(毕署办发〔1998〕25号)要求推荐评选。

三、推荐名额

七星关区14名(含市直所属中学〈其中一本11名〉)

大方县6名(其中一本5名)

黔西县6名(其中一本4名)

金沙县6名(其中一本4名)

织金县6名(其中一本5名)

纳雍县6名(其中一本4名)

威宁县5名(其中一本4名)

赫章县6名(其中一本4名)

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1名(其中一本1名)

金海湖区1名(其中一本1名)

四、上报材料

1.《毕节市毕深助学金申报表》一份;

2.学生《入学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3.《毕节市毕深助学金申报人员花名册》二份。

上述材料于2019年9月30日前报毕节市教育局人事科。逾期不报,作自动弃权处理。

五、要求

各县(区)要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领导,县(区)教育局要有一名领导同志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真正把家庭经济极其困难的学生评选出来,让其获得资助,到高一级学校完成学业,将来报效祖国,回报社会。为确保我市参加高考而被录取的学生,特别是被本科院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希望各县(区)再拿出一定的专项经费作匹配金,进一步扩大资助面。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及其经办人的责任。

附件:1.毕节市毕深助学金申报表

      2.毕节市毕深助学金申报人员花名册

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9月2日


附件1

毕节市毕深助学金申报表

填表时间:

姓    名

准考

证号

性别

民族

出生地

出生年月

是否

农业户口

毕业学校

曾受何种表彰或奖励

录取学校

父亲

母亲

家庭人口

家庭人口年人均收入

现金     (元)粮     (斤)

家庭住址

县(区)               乡(镇)             村(街道)

乡

镇

审

查

意

见

机构或主管理部门意见

县(区)毕深助学基金领导

领导小组意见

毕深助学基金


附件2

毕节市毕深助学金申报人员花名册

县(区)                               填报时间:

姓名

准考

证号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

毕业学校

录取学校

(重点、本科)

助学金等次及金额

实发助学金金   额

签  字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