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办幼儿园
目前,我省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权限已实现了分级管理,根据财政拨款主体的不同,分别由市、县根据管理权限分别制定收费标准,由各县按生均培养成本、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承受能力、幼儿园评定的等级等因素,按照收费管理的权限确定。
2019年之前,我省保育教育费最高标准为:省级示范幼儿园一类400元/每生每月,省级示范幼儿园二类360元/每生每月,省级示范幼儿园三类330元/每生每月,基本达标幼儿园:100元/每生每月,各地在最高标准内自行确定具体标准。取暖费:每生每月最高不超过20元(每年按不超过四个月收取)。伙食费:由幼儿园提出,报当地价格、财政、教育主管部门核定后执行。2019年12月,我省下发了《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明确幼儿收费管理权限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9〕1188号),正式废除上述标准。
二、义务教育
目前,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收学杂费,九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义务教阶段学校可按省政府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并坚持自愿和非营利的原则,按学期或月据实结算,实行多退少不补。
九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代收费:课本费、作业本费,最高按小学60元/每生每学期、初中115元/每生每学期收取;服务性收费:社会实践费、桶装矿泉水费、校服费,服务性收费最高收费标准为:小学60元/每生每学期,初中70元/每生每学期,贵阳市中心城区学校服务性收费可上浮15%。
三、普通高中
目前,我省可收取学费及住宿费,学费按省级示范性高中及一般普通高中收取,住宿费按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学费: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为一类1000元/每生每学期,二类900元/每生每学期,三类800元/每生每学期,一般普通高中为贵阳市城区650元/每生每学期,其他市(州)所在地和贵阳市郊区500元/每生每学期,县、区(含乡镇高中)380元/每生每学期。住宿费:按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四、中等职业学校
我省免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费,政府按照2000元每生每学年的学费标准补助中等职业学校。
五、普通高等学校
1.学费。按照《贵州省发展改革委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642号)规定,我省学费标准为:一般本科专业平均学费标准4170元每生每学年,其中:哲学、历史学、农学,少数民族预科,学费标准3830元每生每学年,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管理学,学费标准4100元每生每学年,理学、工学,学费标准4200元每生每学年,医学,学费标准4500元每生每学年;一般高职高专学费标准3500元每生每学年;艺术类专业本科学费标准9000元每生每学年,高职高专学费标准7000元每生每学年;独立学院本科学费标准实行上限控制,最高不超过12000元;“211工程”大学(独立学院除外)学费标准,可在以上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20%;除“211工程”大学和独立学院外的普通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批准的国家示范性专业,可在以上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10%。
按照《贵州省发展改革委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641号)规定,我省研究生学费标准为: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博士8000-10000元、硕士6500-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7000-13000元;非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博士10000元、硕士8000元,在职人员攻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学费标准,由学校根据生均培养成本、受教育者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备案后执行。
2.住宿费。按照《贵州省高等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我省高等学校的住宿费标准为:普通学生宿舍300元每生每学年;9—10人间600元每生每学年;8人间900元每生每学年;6人间1100元每生每学年;4人间1200元每生每学年;1—2人间1400元每生每学年。
3.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按照《省物价局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费〔2008〕224号)规定,我省高等学校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可收取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项目及标准为:课余上机(网)费:省直高校及贵阳市高校最高1元/机.小时,其他地区的高校最高0.8元/机.小时;公共浴室洗浴费:省直高校及贵阳市高校最高5元/人.次,其他地区的高校最高0.8元/人.次,高校每月保证2次免费洗浴;校园证卡补领工本费:由高校据实收取,首次办卡不得收费;校医院收费:按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收取;学校代收费由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收取。
六、民办教育
目前,我省民办教育收费标准已全部放开,由学校自行制定标准,在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登记并公示后收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的最高标准为每生每月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