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
政策通知公告

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毕节市第九批、第十批任期满市级骨干教师考核认定的通知

2021/11/10 5.9k 阅读 367 点赞








毕教办发〔2021〕34号



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毕节市第九批、

第十批任期满市级骨干教师考核认定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市、区)教育科技局(教育局、社会事务管理局),市直各学校:

为切实加强我市名优师资队伍建设,完善教师队伍梯队成长体系,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8]32号)、《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强师工程”的实施意见》(黔教发〔2021〕25号)的有关要求,参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省级骨干教师进行考核认定的通知》(黔教办函〔2016〕124号)精神,决定对我市第九批、第十批任期满市级骨干教师进行考核认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前未达法定退休年龄,仍工作在教学一线的第九批、第十批市级骨干教师。其中,已被评为市级教学名师、市级名校长、优秀校长或特级教师、省级骨干教师、省级教学名师、省级名师名校(园)长工作室主持人的市级骨干教师、省级乡村名师的不再参与考核。其他期次因工作等原因未参加考核的需由县(市、区)教育部门作专门报告说明,经审核可参加本次考核。第一至八批未参与考核的原任市级骨干教师可不占名额参与毕节市第十六批市级骨干教师重新申报。

二、考核内容及印证

(一)师德表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人民。践行“四有”“三者”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标准,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谨笃学、精通业务,教育理念先进、教学特色鲜明,在教育教学中能全面贯彻落实新课改要求。关爱学生,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在学生、家长、教师中评价优秀。对违反规定进行有偿补课、体罚学生及其他有损教师声誉等师德失范行为并查实的,不能考核。(由学校出具教师在考核期间工作内容、完成情况及师德表现证明,接受校内、县区内公示监督。)

(二)教育教学。教育教学业绩突出,考核期内教学业绩或年度绩效考核在本校属前30%水平(学校出具考核期内各年考核排名表)。积极参与送教下乡、名师名校(园)长工作室、“国培计划”等教师网络研修项目等活动(出具相文文件、结业证、学时证明等)。承担校级以上示范课、公开课、优质课等教研、教育学术活动的主讲教师或评审专家5次以上,其中乡镇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至少1次(安排文件、过程记录、讲稿[教案]、相关证书等),校内评课每学期不少于5次,总计不少于50次(听、评课记录[真实、无造假痕迹],重点体现听评指导培养对象的课)。参加过市级以上项目培训(学时证明或相关结业证书)。

(三)育人为本。在促进全体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个性特长等方面做出成绩,所带班级的学生在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技能竞赛及汇演、体育比赛等活动有2人(次)获乡镇级一等奖(县二等奖、市三等奖)以上(查看学生奖证及指导教师证明、相关文件、课程表等)。

(四)教学研究。积极参与教改实践和教学研究,推进本校或本地教育教学中问题的解决。查看代表本人教学教研理论水平的本专业论文、经验总结、研究成果1篇,须为公开发表、或在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论文比赛中获奖,或属参加县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成果(出具验证原件,上交word版电子稿)。

(五)示范引领。积极指导开展校本研修,指导培养本地(校)中青年教师3人以上,所指导培养的中青年教师业绩提升明显,至少有1人在教师成长梯队中提升。未开展实质性指导培养活动的,考核不通过(出具指导、帮带协议或安排文件,指导培养过程记录[听评课记录]、培养对象进步情况证明或骨干证书)。

考核材料时限为第九批为2015年4月至2021年8月,第十批为2016年4月至2021年8月,考核对象所提供的业绩表现印证材料主要为该时间段内产生。

三、考核方式日程

(一)考核方式

采取自我评价、单位评价、专家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面考核市级骨干教师任期师德师风、教书育人、研究成果和示范引领等方面的情况。

(二)考核程序

1.申报人填写《毕节市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考核表》(以下简称《考核表》(附件1,一式三份)和毕节市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任期满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提供各块考核内容的印证材料(含代表本人教学理论水平,公开发表、获奖或课题成果的word版电子稿[标题下注明发表或获奖情况]),交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直接上交市教育局师资科)。

2.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核实骨干教师所填写的内容和信息并开展县级考核,如实填写考核记实表(附件3,一式一份),提出考核建议,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其中暂缓通过和不通过的要注明原因。将电子稿发市教育局,并同时上报三个表的纸质稿。

3.市教育局组织考核认定。根据经县(市、区)教育局核准的材料及考核意见,组织专家审核,确定最终通过人员并进行公示。

4.工作日程。2021年11月9日至15日:骨干教师收集、整理考核印证材料,填写完毕相关表格并上交县(市、区)教育科技局(市直学校上交市教育局师资科),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市直学校完成县级考核;11月16日至22日,市教育局完成考核认定并公示。11月30日前,市教育局下文认定。

四、考核结果

考核通过的,由市教育局在《考核表》上盖章作为认定依据并存入教师个人档案,同时作为教师参加市级教学名师、省级骨干教师评选和参与职称评聘的依据,不再另外颁发证书。

考核对象经确定为“不通过”或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市级骨干教师”称号:

1.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到相应处理的。

2.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有关规定。

3.任期内单位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有“不合格”记录的。

4.未按要求参加培训或不遵守培训安排和纪律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5.材料弄虚作假、论文抄袭的。

6.放弃本次考核的。

五、考核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各县(市、区)学校要高度重视,把考核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开展,考核结果须经会议研究后公示,然后上报。

(二)严格考核。各县(市、区)、各相关校要及时传达有关政策至每位市级骨干教师,严格按照考核程序和标准开展好考核工作。

(三)材料内容。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需报送材料为:

1.考核情况报告纸质稿。

2.汇总表纸质稿及电子稿。

3.纪实表纸质搞及电子稿。

4.考核表纸质稿一式三份及电子稿。

5.每位骨干教师的代表论文word版电子稿。


附件:1.毕节市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任期满考核表

2.毕节市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任期满考核情况汇总表

3.毕节市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任期满考核纪实表


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9日



附件1


毕节市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任期满考核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学 历


党政

职务


专业技术职称


骨干教师认定时间


工作单位


联系

电话


任期师德考核结论


任期各年度考核结果


单位地址

与邮编


邮箱


履职情况自述自评

对照考核内容及标准逐条如实进行填写(1500字以内)

学校综合考核评价排名

时间

考核评价情况及排名

2015年度


2016年度


2017年度


2018年度


2019年度


2020年度


2021年度


承担示范课公开课优质课

时间

组织单位

内容

























参与市级以上培训

时间

组织单位

内容



















参与教研教改活动

时间

组织单位

内容
















指导学生情况

何种部门组织

活动名称

获奖等次










教研情况

教研成果名称

教研成果级别、时间

获何种奖励(本人排名)










指导青年教师情况

被指导人

时间

指导效果













学校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县教育局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市州教育局考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电子稿请用word格式。

附件2


毕节市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考核情况汇总表


县(市、区)教育局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序号

县(市、区)

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

任教学段

任教学科

联系电话

评选批次

手机号码













































































































注:1.此表电子稿请用excel制作;

2.批次按证书上的填写。

附件3

毕节市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任期满考核纪实表


县(市、区)教育局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任教学校

(规范名称)

师德表现

教育教学

育人为本

教学研究

示范引领

县级考核意见

备注

填优、良、中、不合格

各年业绩或考核校排名

研修活动(次数、级别)

示范课(次数、级别)

校内评课

(次数、详略)

市级以上项目培训(次数、最高级别项目)

获奖学生姓名及奖次

成果标题及发表等情况

指导对象姓名及进步情况

填通过、暂缓通过或不通过































































































































注:此表电子稿请用excel制作。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