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
政策通知公告

毕节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关爱保护特殊群体学生工作机制的通知

2022/01/29 2.0k 阅读 331 点赞








毕教发〔2022〕10号



毕节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关爱保护

特殊群体学生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市、区)教育科技局(教育局、社会事务局),市直各中小学校:

根据市未保委工作要求,为及时研究解决特殊群体学生关爱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现就建立精准关爱保护特殊群体学生工作机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市教育局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班子成员和副县级干部任副组长,基教科、法规科、安稳科、师资科、督导室、思政科、学前科、职教科、计财科、营养科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关爱保护特殊群体学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专班在基教科,牵头负责市教育局关爱保护特殊群体学生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比照建立相应工作机构,常态化推进教育系统特殊群体学生关爱保护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一)学校:根据2021年12月29日印发的《毕节市精准关爱特殊群体学生工作方案》(毕教党工〔2021〕47号)具体要求狠抓工作落实。一是精准建立台账,按照“一生一档”要求,以班级为基本单位建立特殊群体学生成长档案,做好特殊群体学生信息登记和成长记录。二是抓实关爱措施,建立完善学校安全管理体系,抓实“四个五”访谈制度,采取“1+N”帮扶模式,确保每一位特殊群体学生都有老师包保帮扶,常态化开展教师“大家访”活动,加强家校沟通联系,密切与相关部门配合,构建特殊群体学生关爱保护网络,形成关爱特殊群体学生工作合力。三是抓实控辍保学,落实学校职责,确保常态化动态清零。四是抓实学校教育,坚持“五育并举”,加强“五项管理”。五是精心组织活动,常态化开展文化体育、结对帮扶、谈心谈话、心理辅导、亲子连线等活动,让特殊群体学生在活动中感受温暖、体验成功、愉悦身心。

(二)乡(镇、街道)教管中心:明确专人抓关爱保护特殊群体学生日常工作,每月对所管辖学校日排查、周排查工作情况开展一次全覆盖督查。每次督查情况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三)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培训、指导辖区内乡(镇、街道)教管中心和县直学校开展关爱保护工作,建立工作包保网格,细化任务清单,统筹安排相关工作。建立健全以暗查暗访为主要方式的督查制度,组建督查组,制定督查清单,明确包保督查乡(镇、街道)和学校,每月到所负责的乡(镇、街道)和学校至少开展一次督查。

三、完善工作机制

(一)强制报告。学校在工作中发现特殊群体学生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并给予应急帮助。

(二)教育帮扶。发挥班主任在学生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及时防范特殊群体学生可能面临的侵害,关心关爱每一位学生健康成长。

(三)控辍保学。学校发现特殊群体学生逃学旷课、辍学失学、存在监护缺失或不良行为等风险隐患的,应当及时与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取得联系,提醒督促家长履行教育养育责任。对于劝返无效的辍学学生,在中小学学籍系统中进行标识,并及时书面报告县级教育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暗查暗访。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各级教育部门、学校关爱保护特殊群体学生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将关爱保护特殊群体学生工作纳入“大安全”暗查暗访范围,每月开展一次暗查暗访并进行通报。

四、加强工作调度

(一)调度内容。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乡(镇、街道)教管中心、学校每月关爱保护特殊群体学生工作进展情况,落实《毕节市精准关爱特殊群体学生工作方案》的情况。

(二)时间安排。各县(市、区)及市直各中小学校于每月3日前认真汇总上月特殊群体学生关爱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小结并加盖公章后报市教育局基教科,文字材料须着重案例和数据支撑。

(三)结果运用。月调度情况与工作评价、目标绩效考核等挂钩,各县(市、区)及市直各中小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及时上报相关材料,确保材料数据真实有效。涉及敏感信息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渠道上报。

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教育局、社会事务局)和市直各中小学校分别明确一名联络员,于2月7号前将姓名、职务、手机号码报市教育局基教科。联系人:徐海燕,电话:15885268130,邮箱:8221085@163.com。


毕节市教育局

2022年1月2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