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
政策通知公告

毕节市教育局 毕节市水务局关于切实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通知

2022/03/24 8.2k 阅读 247 点赞


毕教发〔2022〕21号

毕节市教育局 毕节市水务局

关于切实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市、区)教科局(教育局、社会事务管理局),水务局,市属各学校:

随着夏季临近,天气逐渐转热,学生下水游泳、戏水、进(近)水捞物等情况日益增多,溺水事故进入了危险期、易发起、高发期。为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切实防范溺水事故发生,现就防溺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责任意识

各级教育部门、水务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国家、省、市各项安排部署,把防溺水工作作为当前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吸取以往事故教训,以对生命高度敬畏的态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克服畏难情绪、消除麻痹思想,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制,把学生防溺水工作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行动,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细化预防措施,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坚决遏制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扎实开展宣传教育

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把防溺水宣传教育作为提高学生安全意识的重要手段。一是通过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宣传栏、黑板报、校园广播、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提示等形式,对学生开展防溺水、防地质灾害、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宣传教育。二是通过典型事故案例,对学生开展事故警示教育,让学生明白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将给家庭、父母以及自身带来怎样的严重后果,随时把控自身的安全行为,增强宣传教育实效。三是认真落实班主任每周通过电话、QQ、微信对家长(监护人)开展“安全一周一提示”,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告家长通知书、上门家访等形式,提醒家长(监护人)加强对孩子离校期间安全监管,切实履行安全监护责任。要教育学生做到四个牢记(天气再热,不到河塘去降温;水景再美,不到水中去感受;水性再好,没有保障不能下水;别人再劝,不用生命去逞能)、四个知道(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六个不准(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老师或家长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擅自下水施救)。

三、全面开展隐患排查

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健全防溺水长效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查找日常管理存在的漏洞,及时修订完善。各县(市、区)水务部门和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要按照自身管辖权限深入开展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认真组织对辖区学校周边、学生活动范围内、学生上放学途中的水库、河流、湖泊、溪沟、建筑工地水坑等危险水域和山塘、水池、水窖等水利设施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横到边、纵到底”,着重检查是否设立防溺水警示标识标牌,是否设立安全隔离带和防护栏,是否配备救生杆、绳、圈或竹竿、木板等救生器材,是否公布救援电话等。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落实防范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实行清单管理、动态销号,切实保障学校师生及群众生命安全。

四、严格学生考勤管理

各地各学校要全面做好校园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尤其要加强门卫管理和寄宿学生管理,严格学生考勤制度。学校要实行“课课清”,班主任、科任教师在每一节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发现缺勤学生,立即向班主任、值班教师报告,及时联系家长查明去向,并追踪管理到位。宿管人员要认真落实学生宿舍查寝制度,宿管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每天查房至少4次,夜间巡查不少于2次,值班领导和值班教师每天晚上在学生就寝前后至少巡查2次,发现学生不在或非正常离开的,要及时报告班主任进行处置。学校要严格落实学生外出请假制度,对确有特殊原因需要离校的学生,要与家长对接,按照学校管理要求完成相关手续后由家长接离学校,防止寄宿学生未经允许走出校园发生安全事故。

五、督促落实监护责任

学生溺水事故多发于校外,时间主要集中在下午放学后、双休日、节假日、暑假期间,由于学生缺乏安全意识、家长疏于看管,导致惨剧发生。各学校要加强与家长(监护人)的沟通和联系,分析学生面临的风险隐患,通过印发《告家长通知书》《致家长一封信》、签订责任书、召开家长会等方式,对家长(监护人)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通过电话、QQ群、微信等方式向家长(监护人)进行“一周一提示”,提醒家长做好孩子在校外期间的安全监管和教育引导,切实履行监护人的监护责任。

六、建立长效协作机制

各县(市、区)教育、水务等部门要在政府领导下,建立学生防溺水长效协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安排部署防溺水工作,强化工作督查和责任追究,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要认真落实市政府下发的《毕节市学校及学校周边安全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平台作用,广泛利用农村大喇叭、LED广告屏、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进村入户等方式,高密度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提高家长(监护人)、村(居)民安全防范意识。建立落实辖区内所有危险水域包保责任制,在学生活动频繁区域和重要时段安排专人巡逻巡河,对有玩水苗头和下水游玩的学生予以及时阻止,防止发生学生溺水事故。

七、强化督导问责问效

各县(市、区)教育、水务部门要对辖区内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乡(镇)教管中心(中心校)和学校的防溺水工作每两个月至少开展一次覆盖所有乡(镇、街道)的督查,每次督查每个乡(镇、街道)不少于2处危险水域和3所学校。市教育、水务部门将对各县(市、区)教育、水务部门防溺水工作每两个月至少开展一次覆盖所有县(市、区)暗查暗访,每次暗访每个县(市、区)不少于2个乡(镇、街道),每个乡(镇、街道)不少于2处危险水域和3所学校。各级教育、水务部门在每次开展暗访督查中,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立即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对因工作落实不力、导致发生未成年人溺水事故的,对相关单位和人员一律实行责任倒查,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毕节市教育局                      毕节市水务局

2022年3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