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
政策通知公告

市教育局 市委编办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毕节市2023年 “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6/28 1.3w 阅读 349 点赞


毕教发〔2023〕20号


市教育局 市委编办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毕节市2023年

“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市、区)教育科技局(教育局)、党委(党工委)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3〕1号)、《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3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函〔2023〕58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函〔2023〕30号)有关要求,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制定了《毕节市2023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一、强化思想认识

要按照国家和省决策部署,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性,扎实做好2023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加强乡村学校教师补充,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鼓励和引导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任教,满足教育发展需要。

二、明确职责任务

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筹实施“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制定全市“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方案和招聘细则,督促、指导县(自治县、市、区,以下简称县)做好相关工作。

三、加强统筹协调

各有关部门要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细化举措,明确任务。

(一)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及细则,加强与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做好“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组织实施工作,精心分配计划,广泛宣传政策,吸引广大高校毕业生应聘。积极协调公安、卫健等部门做好招聘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二)机构编制部门负责中小学幼儿园编制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动态管理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在核定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总额内实施“特岗计划”,支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结构性调整。

(三)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做好新聘用特岗教师的经费待遇保障工作,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相关规定,指导和监督教育部门制定“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方案和招聘细则、做好招聘工作。

四、营造舆论氛围

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途径广泛推介招聘信息,扩大信息发布范围和社会知晓度,及时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岗位信息。各县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稳步推进,尽快启动2023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确保新聘用特岗教师秋季学期开学时按时到岗。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设岗县“特岗计划”政策落实的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省将对“特岗计划”实施县的工作情况适时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向全省通报,并作为今后对该县其他教育项目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附件:毕节市2023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doc


毕节市教育局      中共毕节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毕节市财政局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