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
政策通知公告

毕节市教育局 毕节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 印发《毕节市特殊教育融合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7/19 1.8w 阅读 64 点赞

各县(自治县、市、区)教育科技局(教育局)、残疾人联合会、市属各学校:

为推动我市特殊教育融合发展高质量发展,市教育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共同研究制定了《毕节市特殊教育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毕节市教育局               毕节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7月19日


毕节市特殊教育融合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省教育厅 省残联关于印发〈贵州省特殊教育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发〔2022〕33号)精神,全面推进我市特殊教育普惠融合发展,大力提升特殊教育水平,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强化特殊教育内涵发展、质量提升、品牌创建工作。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核心、特教资源中心为指导、送教上门为辅助、社会力量为补充、普通学校特教班建设为特色,全面优化办学模式,完善课程体系,增强融合教育运行保障能力,提高融合教育教师专业能力,提升特殊教育办学质量,形成毕节市融合教育办学特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评估、应随尽随。依据有关标准对残疾儿童少年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能力进行全面规范评估,科学精准安置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特教班就读或送教上门。

(二)坚持尊重差异、因材施教。树立尊重个体,尊重差异的理念。尊重融合教育学生的个体差异,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实施一人一策教育,实现特殊教育公平而有质量发展,促进残疾儿童少年更好融入社会生活。

(三)坚持普特融合、提升质量。加大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接受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的力度,促进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实现责任共担、资源共享、相互支撑,全面推进融合教育。

(四)坚持普惠特惠、特教特办。加大支持特殊教育普惠性教育政策和工程项目的力度。针对融合教育实际,突破体制机制障碍,打破普特融合壁垒,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保障融合教育深入实施。

三、主要任务

(一)体制机制建设

1.完善融合教育议事制度。成立县(市、区)融合教育议事机构、成立领导小组,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牵头,组织协调卫健、残联、民政等部门的协同联动进一步建立完善融合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融合教育发展支持政策,完善融合教育运行保障体系。

2.优化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进一步优化市、县(市、区)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适时评估本县(市、区)特殊儿童身心缺陷程度和认知能力,建议接受教育形式,科学合理安置特殊儿童入学、入托。

3.制定特殊学生评价体系。各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特殊教育学校要以《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南》为依据,在2023年8月底前开发出《学生评价手册》,根据学生障碍程度、认知能力水平,探究符合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实际的教学评价。全面推进“五育并举”,实施个别化教育评价,激发学生发展潜能和个性特长,促进特殊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对于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有继续升学意愿的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安排其参加当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或单独组织特殊招生考试。各县(市、区)教育局须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为随班就读特殊学生参加中考提供相应合理便利条件。

4.优化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各县(市、区)承担残疾学生教育教学任务的学校要健全随班就读融合教育、送教上门和资源教室管理教师考核评价机制,根据国家课时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折算从事特殊教育教师课时数。依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有关补助津贴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在教师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评先和绩效奖励等工作中,对直接承担特殊学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康复机构从事特殊教育教学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二)资源中心建设

1.强化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率先建好毕节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依托毕节市特殊教育学校核心力量,配备专业骨干力量,明确工作职责,发挥主导职能,深入全面开展知识理论宣传普及、教师培训、资源开发、教学研究、教学评价、巡回指导等工作,为普通学校和家长提供科学指导和专业咨询服务。县(市、区)要比照建设好县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

2.科学建立融合教育课程体系。根据国家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课程标准和统一教材要求,针对特殊学生身心特点和认知特点,科学合理调整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优化教学策略,不断提高随班就读和特教班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3.优化融合教育教学模式。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加强随班就读和特教班就读学生的个别化教育,建立“康教一体”特殊教育教学模式,全面提高特殊儿童少年教育和康复水平,特殊教育学校要深入推进国家特殊教育课程校本化,大力开发校本教材、教具和康复器材。通过学校教育、社区教育、医疗机构康复等方式为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学生提供教育服务,实现一体化育人目标。

(三)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建设

加强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建设和无障碍环境建设,在现有基础上每县(市、区)每年增加1-3个资源教室。按照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指南,根据学生残疾类别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设施设备,匹配专业教室。进一步提升资源教室的使用率和使用质量,充分利用资源教室对特殊学生开展个别辅导、心理咨询、康复训练等服务。

(四)融合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1.强化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教师培育。集中培养融合教育和送教上门“种子”教师,具体负责全市融合教育和送教上门巡回指导。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每年安排1-2名教师就近到有特殊学生的普通学校进行跟岗学习一年时间,熟悉普通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规律,为指导随班就读教师、教学、巡回指导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2.拓宽特殊教育师资培养方式。依托高等学校,探索特殊教育教师医教结合、康教结合培训制度。研究学习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开展特殊教育、康复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水平和综合素养。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的高水平特殊教育师资队伍。

3.推进巡回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设立专门巡回指导教师队伍,指导区域内有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等任务的学校开展工作。制定岗位条件,加强巡回指导教师培训和定期考核。

4.加快资源教师队伍建设。建立资源教室学校配备资源教师,加强特殊教育和医疗康复等方面的培训,促进随班就读工作实现医教结合、康教结合,资源教师享受特教津贴,根据国家课时标准,结合地方实际折算资源教师课时数或纳入教研人员管理。

5.完善随班就读教师队伍建设。要充分依托“国培计划”和地方各类教师培训项目,大力开展随班就读教师培训,将特殊教育通识内容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和相关培训中,提升所有普通学校教师的特殊教育专业素养,不断提高随班就读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将随班就读工作核定工作量并纳入绩效考核,在评优选先、职称评定等方面对从事随班就读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

6.促进送教上门教师队伍建设。送教上门队伍以巡回指导专家组为指导,以普通学校教师为骨干,以热心特殊教育事业的志愿者为补充。制定送教上门志愿者选拔标准和培训标准,发展志愿者参与送教上门工作,做好志愿者培训工作。

(五)融合教育试点培育

1.创建融合教育实验区。根据残疾儿童少年分布、残疾类型和教育需求,实施融合教育提质培优教育实验。以实验区引领全市融合教育发展,攻坚特殊教育难点,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融合教育格局。积极开展融合教育实验区实验学校创建和优秀教育教学案例遴选工作。从2023年至2025年分期实施,第一期2023年“融合教育培育期”,各县(市、区)分别遴选培育3所融合教育中小学(园)、资源中心1所、资源教室4个;第二期2024年“融合教育提质期”,各县(市、区)遴选培育融合教育中小学各1-3所(园);支持有条件地区向高中阶段(中职)延伸培育融合教育校,建立长效教育合作机制。到2025年,全市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以上,学前、高中(中职)教育普及水平显著提升,逐步形成我市特色融合教育模式,探索在全市培育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融合教育实验区、实验校(园),为特殊教育改革与发展探索提供有力支撑。

2.遴选培育融合实验校。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积极培育、创建和申报市、省级融合实验校,确保申报的实验校(园)在本区域内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可塑性,提高学校管理能力和办学水平。通过“十四五”期间的跟踪培育,积极探索不同学段、不同类型学校融合教育方式,组织专业力量为实验校(园)提供全过程专业指导。各县(市、区)教育局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区域内实验校(园)全覆盖实地评估指导,促进实验校(园)融合教育水平显著提升,增强群众对融合教育的认同度满意度。

3.培育资源教室示范点。各县(市、区)、各相关学校要倾力打造资源教室示范点,加大资金和人员投入,每年培养至少一个种子型资源教室,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六)学前教育拓展

1.优先考虑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就近安排适龄幼儿在普通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由当地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定期到幼儿园开展巡回指导,提高随班就读服务专业化水平,形成“康教一体”教学模式,鼓励各地整合资源,为特殊儿童提供半日制、小时制、亲子同训等多种形式的早期康复教育服务,做好幼小衔接服务工作。

2.鼓励特殊教育学校开设前教育。整合部门资源,鼓励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开设学前教育,为特殊儿童提供功能评估、训练、康复辅助器具配备等基本康复服务,做好特殊儿童及家长的教育与指导,为随班就读奠定基础。

3.吸纳社会力量办学。整合民办教育资源,鼓励民营机构承办特殊教育融合教育幼儿园,助力特殊教育提质增效。各县区可搭建与当地康复训练机构的合作机制,借助康复机构的特殊教育资源,为特殊幼儿和儿童提供半日制或定期、定时的教育康复服务。

(七)送教上门辅助

1.合理开展送教上门工作。进一步制定完善《毕节市特殊教育送教上门工作指南》,以县(市、区)为单位完善送教上门制度,为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学生须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建立送教上门对象的“一人一案”,施行“一人一策”,开展个别化教育,提供有效的康教服务,提高送教质量。

2.规范送教上门管理。对义务教育阶段不能入校就读的重度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实施送教上门,严控送教上门学生人数,不得以“送教”代替学校教育,严禁各地将应该在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读书的残疾儿童少年列为送教上门对象。

(八)融合教育教学研究

建立健全特殊教育教研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专题教研活动,组织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随班就读教师、资源教师与特殊教育中心巡回指导教师共同开展跨区域教研、校际联合教研、普特联合教研,不断提升融合教育能力,建立交流合作、资源共享、共同成长的合作团队。各级教育部门,要联合残联部门开展各种形式的随班就读融合教育教师、资源教师和康复教师专项培训,提升融合学校教师的特殊教育专业素养。各级教研部门要定期组织资源教师开展专题教研活动,每年至少举办1次融合教育专题的优质课、论文、课题、教育科研成果、教育教学案例评比活动,通过公开课、优质课评选、优秀教学成果、教育科研成果培育推广等方式,提高融合学校(园)教师综合能力。

(九)融合教育环境建设

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招收残疾学生的学校应实施必要的无障碍环境改造,最大限度创设促进残疾学生与普通学生相互融合的校园文化环境和无障碍设施,给予残疾学生学业、生活上支持和帮助。各有关学校要主动对接残联部门在2023年10月底前完成无障碍设施建设。积极倡导尊重生命、包容接纳、平等友爱、互帮互助的良好校风班风,严禁任何基于残疾的教育歧视,把生命多样化观念、融合发展理念融入办学宗旨。对随班就读学生,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加大关爱帮扶力度,并建立学生之间的同伴互助制度,形成和谐发展的良好育人环境。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特殊教育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编制与实施,并纳入《“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整体规划,制定专项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融合教育长效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落实教育、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社保、卫生、机构编制、规划、残联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对标找准问题,实行“一县一策、一校一案”,精准施策,特色发展,共同推动融合教育工作,提升融合教育服务质量。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县(市、区)教育、残联部门和各有关学校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融合教育宣传工作,要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微信等媒介加强宣传。融合教育实验校(园)应当将融合教育纳入校园文化建设中,营造支持融合教育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导评价。完善特殊教育督导,将融合教育实施成效情况纳入开学工作检查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年度综合考评,量化一定比例分值。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和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中,将融合教育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不断加大督导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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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