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教发〔2023〕27号
各县(自治县、市、区)教育科技局(教育局)、民政局、妇联、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22〕2号文件、《推动毕节高质量发展规划》《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和徐麟书记在毕节市调研期间“关于3-6岁农村未入园儿童教育辅导情况”指示精神。现将《毕节市推进落实3-6岁农村未入园儿童教育服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毕节市教育局 毕节市民政局
毕节市妇女联合会 共青团毕节市委
2023年10月12日
毕节市推进落实3-6岁农村未入园儿童
教育服务工作方案
为更好促进学龄前儿童,尤其是农村3-6岁未入园儿童身心健康发展,推动实现全市适龄儿童由“愿读尽读”到“应读尽读”。结合毕节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政府举办为主、社会力量参与原则,紧盯普及普惠安全优质目标,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强化学前教育学位供给,加大教师队伍建设力度,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引导家庭重视学前教育,实现学前教育由“动员家庭送”向“家庭主动送”转变。2023-2025年,每年新增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1万个。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学前教育学位保障。积极推动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任务,落实3000人以上小区依标配建幼儿园,农村地区仍然以常住人口3万人以上乡镇办好第2所公办幼儿园和常住人口2000人以上有实际需求的行政村建设公办幼儿园作为资源布局依据。通过整合村公所、村卫生室、村小等闲置资源,举办山村幼儿园或幼儿班,在相邻村寨中间地段新建、改扩建幼儿园等方式,加快推进城镇小区配建幼儿园和农村地区公办幼儿园建设。重点推动黔西市金碧镇、纳雍县阳长镇等30个常住人口3万人以上乡镇建有2所公办幼儿园,督促指导七星关区鸭池镇、威宁县小海镇、赫章县野马川镇等常住人口5万人以上乡镇建有3所公办幼儿园。全力推进七星关区岔河镇戈乐村、大方县核桃乡核桃村等418个常住人口2000人以上且有实际需求的行政村建设公办幼儿园。积极采取送教上门或开展流动教学班等方式,让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自治县、市、区>教育科技局)
(二)提升学前教育教学质量。夯实集团化办园、教研指导责任区、资源中心“三个全覆盖”工作,充分发挥龙头园辐射引领作用,加强对幼儿园园务管理、保育教育、卫生保健等方面的业务指导,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以强带弱、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促进农村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积极推进乡村一体化发展,将村级幼儿园或附设幼儿班人、财、物纳入乡镇中心幼儿园统筹管理,乡镇中心幼儿园每年安排教师到村级幼儿园轮岗支教,助力村级幼儿园提高办园水平。强化省、市、县三级示范性幼儿园创建,制定乡镇中心幼儿园创建市级示范园或省级示范园规划,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在县乡村幼儿园发展中的桥梁作用,通过建立健全层层带动的帮扶创建机制,促进乡镇幼儿园提质升级,推进城乡学前教育均衡发展。(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县<自治县、市、区>教育科技局)
(三)加强学前教育队伍建设。通过特岗教师招考、招聘或转岗等方式补充专任教师,满足农村幼儿园“两教一保”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园长和教师激励培养机制。通过集中培训、分区域培训、入园指导、送教下乡等方式开展幼儿园园长及学前教育教师业务能力提升培训,重点扩大对农村地区幼儿园园长和教师的培训途径,加强优质教师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利用对口帮扶工作契机,联系相应帮扶幼儿园,通过请进来或走出去等方式,提高园长和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水平。建立“研训+实践”的双轮推动的教师培养模式,强化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不断地更新和提升自身的专业知识与技能,推动幼儿园高水平发展。积极争取团省委支持帮助,有针对性的招募学前教育专业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到基层幼儿园开展学前教育、陪伴辅导等志愿服务,进一步充实基层师资力量。(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团市委、各县<自治县、市、区>教育科技局、团委)
(四)加强学前教育政策宣传。加快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协同育人机制作用,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安全成长。利用电视广播、部门网站、微信微博等载体和组织家庭教育培训、学前教育宣传月、家长开放日等方式,广泛宣传普及学前教育知识及科学育儿的重要性,帮助家长走出幼儿教育“无用化”的误区,提高家长主动送儿童入园的意识。利用乡村干部、学校教师、儿童主任、妇女主任、志愿者等大家访、走村串寨机会,向未成年人家长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和“幼小衔接”政策,引导和监督家长正确履行监护抚养义务,自觉支持和参与幼小衔接工作,保障学龄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妇联、团市委;责任单位:各县<自治县、市、区>教育科技局、民政局、妇联、团委)
(五)强化特殊未成年人关爱。持续落实“四色”评估和分级保护机制,突出抓好留守、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和低保、特困等特殊未成年人关爱帮扶,坚持对黄色、橙色等级未成年人实行按月和按周走访,及时发现排查清除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苗头性问题风险。加强儿童福利政策落实,确保适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及时接受学前教育。发挥教育资助、临时救助、慈善援助等作用,对符合条件的适龄未成年人及时实施救助,支持接受学前教育。积极引导社会力量结对关爱帮扶留守和困境未成年人,发动志愿者为农村未入园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安全知识、育儿知识讲解培训等服务。持续开展“微心愿”、关爱女童等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妇联、团市委;责任单位:各县<自治县、市、区>教育科技局、民政局、妇联、团委)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统筹推动工作落地落实。要把3-6岁农村未成年人教育服务工作纳入部门重要工作内容,结合实际不断强化措施,密切部门协调联动,构建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二)加大保障投入。各县(市、区)教育、民政、团委、妇联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大幼儿园建设、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等经费投入。要用好用足国家、省支持毕节高质量发展政策,加大与省级部门对接争取支持力度。教育部门要积极谋划建立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库。
(三)加强督促调度。各级各部门要加大3-6岁未入园儿童教育服务工作督促调度,确保各项任务有序落实。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大业务指导,积极提供政策支持。每季度首月5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汇总辖区各有关部门3-6岁未入园儿童教育服务工作情况上报市教育局。
附件:毕节市3-6岁未入园儿童教育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毕节市3-6岁未入园儿童教育服务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正芳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金 莉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 鹏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彬团市委副书记
陈怀颖 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成 员:聂祥秀 市教育局四级调研员、学前科科长
陶 进 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主任
萧 星 市青少年发展中心主任
李 娟 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局,由金莉兼任主任,聂祥秀兼任副主任,负责统筹全市3-6岁未入园儿童教育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