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教人〔2024〕5号
毕节市实验学校、毕节市幼儿园、毕节市第二幼儿园:
经2024年3月22日市教育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1.同意毕节市实验学校李芹、戴发秀、肖桂枫、王贤芳、郭娅、陈进春、黄心巧、谢曼、李凌燕、王慧敏、施浩、杨波、姚兰、江楠、王锦芸、聂娅等16名同志聘任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上工作;同意吴班年、刘淑英、朱明举、罗锡洋、李欢、徐雅玲、孔艳、权燕萍、谢彬清、刘芸、张涛、丁娟、吴正花、罗善文等14名同志聘任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上工作;同意陈璞、丛瑀遥、彭丹宏、张瑾、彭佳、颜旺、胡译之、张钊、刘加利、周小茜、顾晶璇、李云、周静、宋叶、余庆先、敖曼、聂倩、彭苏苏、焦杨、陆天赐、杨敏、王凤、张毅、张妮、刘旺、陈帆等26名同志聘任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上工作。
2.同意毕节市幼儿园樊冬梅、熊茜、周松梅、史开永、谭珊等5名同志聘任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上工作;王茜茜、李卫、祖晓玫、陈登云等4名同志聘任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上工作;陈丽、赵彤彤、王婷、刘玉、吴道睿、申泽、路容、唐佳俐、吕红梅、熊轩浩、史涛、顾昕、孙青等13名同志聘任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上工作。
3.同意毕节市第二幼儿园张静同志聘任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上工作;刘玉、毛倩等2名同志聘任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上工作;杨怡璠、何静、古芮等3名同志聘任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上工作。
以上84名同志聘任时间从2024年3月起计算。
毕节市教育局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