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
政策通知公告

毕节市教育局关于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8号建议的答复

2024/08/05 8.0k 阅读 477 点赞

毕教议提复〔2024〕7号

李继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赫章县幼儿园园长和保育员无岗位培训合格证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学前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贵州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我市自2021年起,分年度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结合各县(市、区)学前教育发展水平、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因素及民办学前教育发展现状等因素,赫章县规划接受评估年度为2024年。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点多面广,需大量资金支持。为有效减轻各县(市、区)政府财政负担,切实推动创建工作取得成效,自2021年起,市教育局每年帮助创建县(市、区)开展幼儿园园长资格培训。2024年培训对象为赫章县和纳雍县,目前已初步拟定培训方案,待本学期结束即按计划开展培训工作,培训合格后发放园长资格证。

针对保育员培训情况,市教育局考虑到经费有限,已于年初和市人社局进行对接,明确由市人社局统筹职业培训相关资金予以解决,市教育局配合开展培训。目前培训方案已经印发,待本学期结束即按计划组织培训。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通过资金支持、开展培训、实地督导等方式,全力支持各县(市、区)创建   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切实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毕节市教育局 

2024年7月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