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教议提复〔2024〕7号
李继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赫章县幼儿园园长和保育员无岗位培训合格证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学前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贵州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我市自2021年起,分年度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结合各县(市、区)学前教育发展水平、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因素及民办学前教育发展现状等因素,赫章县规划接受评估年度为2024年。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点多面广,需大量资金支持。为有效减轻各县(市、区)政府财政负担,切实推动创建工作取得成效,自2021年起,市教育局每年帮助创建县(市、区)开展幼儿园园长资格培训。2024年培训对象为赫章县和纳雍县,目前已初步拟定培训方案,待本学期结束即按计划开展培训工作,培训合格后发放园长资格证。
针对保育员培训情况,市教育局考虑到经费有限,已于年初和市人社局进行对接,明确由市人社局统筹职业培训相关资金予以解决,市教育局配合开展培训。目前培训方案已经印发,待本学期结束即按计划组织培训。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通过资金支持、开展培训、实地督导等方式,全力支持各县(市、区)创建 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切实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毕节市教育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