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
政策通知公告

大方县大硝洞水库等5座小型水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公告

2022/11/17 8.9k 阅读 209 点赞
大方县大硝洞水库等5座小型水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 2022-11-18 16:17:02       文章字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水安全保障的决策部署,推动新阶段水利工程运行管理高质量发展,按照《水利部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运管〔2021〕164 号)、《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十四五”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总体方案的通知》(黔水运管〔2022〕7号)和《毕节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毕节市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十四五”工作方案的通知》(毕水通〔2022〕91 号)要求,现将大方县大硝洞水库等5座小(2)型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公告如下:

一、划定范围

1.大硝洞水库:位于黄泥塘眉井村,总库容53.8万m3,为粘土斜墙坝,最大坝高19.2m,正常蓄水位为1552.16m,死水位1546.64m,于1975年12月建成。

2.大水沟水库(高店):位于马场镇一棵树村,总库容50.7万m3,为均质土坝,最大坝高19.7m,正常蓄水位为1635.65m,死水位1631.73m,于1973年3月建成。

3.杨家湾水库:位于兴隆乡石板村,总库容15万m3,为均质土坝,最大坝高14m,正常蓄水位为1583.53m,死水位1571.2m,于1977年1月建成。

4.宋家沟水库:位于慕俄格办事处九层衙村,总库容73.5万m3,为砌石拱坝,最大坝高24.8m,正常蓄水位为1713.6m,死水位1696.6m,于1988年1月建成。

5.大垭口水库:位于小屯乡滑石村,总库容10.1万m3,为砌石拱坝,最大坝高15.5m,正常蓄水位为1509.5m,死水位1504m,于1979年7月建成。

二、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贵州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贵州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办法》等和其他有关法律要求,对大方县大水沟(高店)水库等5座小型水库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进行划定。

三、相关管理要求

水库管理范围的划定是加强执法监督和管理保护的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贵州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侵占、损毁水利工程建筑物、构筑物等附属设施,不得干扰或者妨碍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正常工作。禁止在水库大坝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打井、采石、开矿、挖砂、取土、修坟、围垦、陡坡耕种等危害水库大坝安全的活动。建设影响工程运行和危害工程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倾倒垃圾、秸秆、废渣、尾矿,堆放杂物或者掩埋污染水体的物体;擅自架设电杆、埋设管道和线路等其他影响水利工程安全与正常运行的行为。

对违反上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大方县水库管理范围线界桩(牌)起讫点、坐标、高程及公告牌成果统计表.xlsx


大方县水务局

2022年11月1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