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水务局关于《大方县水利电力局露布电站人员补偿方案》及露布电站人员补偿名单的公示
大方县水利电力局露布电站所有职工: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赤水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要求,大方县水利电力局露布电站(以下简称露布电站)已于2023年10月拆除完毕。露布电站属国有电站,按照大方县人民政府关于露布电站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统一部署,现拟定了《大方县水利电力局露布电站人员补偿方案》,该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并在露布电站人员补偿座谈会上得到电站人员广泛认同并签署同意意见。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实事求是、合法合规”原则,现将《大方县水利电力局露布电站人员补偿方案》及露布电站人员补偿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内若有异议的请实名向大方县水务局进行书面反映,反映事由必须实事求是,并提交相关佐证资料,同时反映人需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权责任,若存在弄虚作假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示期为7天,即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0月29日,公示期结束后,若未提交意见,则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意见建议将不再被采纳。联系人(电话):陈 洋(17684074162)
特此公示
附件:
大方县水务局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