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听证公告
申请人郝加华不服被申请人大方县公安局星宿派出所作出的大公(星)行罚决字〔2025〕18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一案,本机关决定公开举行听证进行审理。根据《贵州省行政复议听证规定》第三条、第六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6年4月17日14时00分
二、听证会地点
大方县综治中心二楼(大方县顺德街道扶贫大街9号)
三、当事人名称
申请人:郝加华
被申请人:大方县公安局星宿派出所
第三人:张龙松
四、其他要求
请有意参与旁听的人员,于2026年4月17日14:00前预约登记(联系电话:0857—5221693),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到庭,自觉配合安检,遵守听证纪律。
大方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