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干部执行力和制度落实力的意见》的通知
各管理部、中心各科室:
现将《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提高干部执行力和制度落实力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2019年2月26日
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进一步提高干部执行力和制度落实力的意见
为着力强化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制度的有效执行,提升内部管理效能,全力推行公积金运行阳光化和制度化,现就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进一步提高干部执行力和制度落实力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讨论时重要讲话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毕节试验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振精气神,提升执行力”为突破口,紧紧围绕我市公积金事业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不断深化改革,创新管理方式,全面提升中心干部队伍执行力,形成中心领导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奋力开创我市公积金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上率下、层层落实。中心各层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发挥标杆作用,带头督察督办,带头抓好制度执行。
2.坚持依法行政、依规办事。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制度理念,自觉根据法律法规、各项业务规范履职尽责,加强制度执行力建设,确保抓工作落实有规可依、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
3.坚持权责相称、奖罚分明。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切实保护和充分调动各级干部干事兴业的积极性、自觉性和创造性。
4.坚持客观公正、注重效果。注重工作实绩与群众公认相结合,注重公正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注重日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注重考核评估与结果运用相结合,确保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干部队伍执行力建设,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生搬硬套、敷衍塞责等不执行、乱执行、慢执行、软执行等问题。实现中心干部作风有新转变,机关效能有新提高,发展环境有新气象,推动落实有新举措,群众满意度有新提高。
三、执行范畴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国标)、《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国标)、党纪法规、近几年中央省市出台的相关规章制度及行业规范、中心出台的各项业务规范及工作纪律制度、中心与第三方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等。
四、制度执行
提高认识,强化制度执行自觉性
一是坚持领导带头,加强制度执行的组织领导和推动。重视领导干部在制度执行中的主导和表率作用,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带头学习,带头自查自纠,带头模范遵守,以身作则,树立榜样,当好制度执行的“火车头”。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对全体干部职工制度执行必要性和重要性的压力传导。有针对性地开展制度执行力的宣传教育,做到逢会必谈制度执行,逢人必谈执行制度,结合身边的典型案例,让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视制度为准绳,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做到行所当行,止所当止。各科室各管理部负责人要善谋执行之策,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增强干部职工对制度的认同感,实现由督促执行向率先执行转变,由常规执行向创新执行转变。三是端正执行之风,杜绝一种形式主义去替代另一种形式主义。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要真正将制度执行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真抓实干,主动到工作一线去,到矛盾和问题突出的地方去,到执行难度最大的地方去,成为抓制度执行、落实制度执行的第一人。
加强学习,提升制度理解和认知
制度的有效执行需要以制度的理解和认识为前提,先知而后行,才能明制度,知规矩。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要加大对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章制度及行业规范的学习力度,要全面系统学、持续跟进学、联系实际学,不断消化转化,做到知行合一、学以致用。要进一步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制度意识,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执行的工作观念,理论联系实际,切实提升自身履职水平和中心的服务效能。各科室各管理部负责人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必要的制度学习年度计划,把学制度、明制度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按季对制度的学习和执行情况进行回溯,不断提升本科室本管理部干部职工对制度的认识和理解。
注重执行,确保制度的有效落实
各科室各管理部要紧跟制度导向和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充分把制度执行贯穿到业务发展的始终。要突出对制度执行薄弱点、业务风险点的有效控制,注重执行效果,在工作中讲原则、讲方法、讲效率、讲质量,使执行的力度更大、速度更快、效果更好。
1、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教育,要学出政治忠诚、学出政治信仰、学出政治自信、学出政治情怀、学出政治责任、学出政治清醒、学出政治本领,把思想落实到行动上,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全党的集中统一、令行禁止。
2、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相关规定。要以大党建为统领,不断加大作风建设相关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严格执行《中心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公积金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不断加大基层党建力度,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发展高质量党员,有效化解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等“四化”问题;严格执行《新时期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三会一课”等各项党内制度,保持健康的党内同志关系,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十项规定”及《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规定》,把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作为作风建设的一面镜子,经常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
3、严格执行公积金业务相关规章制度。要进一步加大对公积金业务相关制度的执行,把国标、有关部门出台的行业规范及中心出台的公积金业务规范作为平时业务办理准则,严格遵守执行,在规章制度面前不搞“变通”,杜绝“自成一套”的办理办法,一切业务办理要有章可依,有规可循。
4、严格执行工作纪律,重申中心干部作风建设“十不准”,即不准无故不参加党组和支部、群团组织安排的集体活动或会议;不准不服从上级统一安排的学习培训、联系点帮扶和其他临时工作选派;不准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人事调整、轮岗交流等正常工作调遣;不准不假外出或病事假(休假)搞先斩后奏,杜绝电话请假、口头请假;不准对服务对象故意刁难,耍特权,吃、拿、卡、要,谋取个人私利;不准擅自与缴存或贷款单位约时办理业务,上班时间脱岗、串岗、违规上网聊天、购物、玩游戏、看电影;不准从事任何影响正常工作业务的有偿兼职、经商活动;不准以抄袭或下载等形式,替代完成安排的调研报告、论文、计划总结及其他学习交流稿件,严禁在微信群、QQ群、内网通等媒体上发表不当言论;不准违反财经纪律和十八大以来的新规,处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不准在公共场所或公务活动中,铺张浪费、违反饮酒和参加打麻将等赌博活动。
强化监督,打造制度执行“天眼”
监督是保证制度执行力的关键所在,必须切实把监督检查融入到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控,真正做到权利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落实到哪里。各科室各管理部负责人要强化对制度执行的监督管理责任,定期开展内部制度执行的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如发现重大违规违纪事件,及时上报;要认真履行内部稽核审计职责,着重检查干部作风、工作纪律、工作效率、服务质量、效能建设、机关作风建设、业务规范的执行及廉洁从政等方面情况,并对检查发现问题进行通报,监督整改;中心各层级干部职工既是制度执行者也是制度执行的监督者,全体干部职工在落实好制度执行的同时也要履行好监督职责,对身边存在的违规违纪事件要积极举报;同时要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积极创造群众监督条件,拓宽监督渠道,通过实行党务、政务公开、群众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监督,构建中心横向到部门,纵向到基层的制度执行监督“天眼”。
(五)加强整改,提高满意度和公信力
1.针对责任意识不强,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落实不到位现象,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克服和避免履职不到位、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
2.针对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要进一步深化规范服务型机关建设,优化服务流程、公开办事程序,严格服务承诺,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3.针对纪律松散、作风散漫的问题,要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强化上下班制度、请销假制度、外出告知制度等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干部职工管理、监督责任,克服干部职工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4.针对执行力不足、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大追责整改力度,对工作中执行力不强、执行不到位、作风浮躁、原则性不强、工作质量与效率低、轻视法律与制度、敬畏意识淡漠等现象加大追责力度,以追责促整改,以整改促发展。
(六)严格考核,强化结果运用
明确考核,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形成良性的责任追究导向,运用责任追究成果激发制度执行的内生动力。在执行制度过程中,对制度执行不力者要进行责任倒查,出了问题要按责任层级从分管领导到各科室各管理部负责人到一般干部职工层层追究,坚决按制度进行处理,不搞下不为例,形成出了问题必须有人“买单”的责任追究机制。各科室各管理部要规范保管日常制度学习、制度执行自查自纠等工作的相关记录,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的制度学习及制度执行情况将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和评优选先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