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
政策通知公告

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简化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料相关事宜的通知

2018/10/16 5.4k 阅读 320 点赞

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简化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料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管理部、中心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有效破解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堵点”问题,积极推进“互联网+住房公积金”建设,进一步方便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切实提升中心服务效能,经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现将简化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不再要求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女满55周岁,男满60周岁)且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已封存的缴存职工本人在办理退休提取时,只需持身份证原件即可办理。其他情况的退休提取,仍按原规定办理;

3、本通知自下发之日开始实施。

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10月1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