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毕节市
政策通知公告

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公开征求《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的公众意见反馈

2026/03/18 1.2w 阅读 218 点赞

 我中心2026211日至202633日通过本单位网站就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毕节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毕节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部分条款修订内容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衷心感谢社会各界积极建言献策,在征求期收到各类意见建议22条。经研究讨论,采纳建议1条,未采纳建议21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采纳建议

 建议1缴存人办理其他提取业务,不应影响支付物业服务费的提取。

 采纳情况:采纳。物业费提取事项不计入自然年度提取次数,但两次物业费提取须间隔12个月以上

 二、未采纳建议

 建议2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时取消提供“上次提取公积金全部用于偿还该笔贷款本息的证明材料”要求,以减少群众跑腿。

 未采纳理由:鉴于当前数据共享建设进度不一、不同业务风险程度存在差异,未予采纳。下一步,中心将区分业务场景,结合与商业银行数据共享的实际进展,逐步实现业务材料的简化。

 建议3:存在未结清公积金贷款时,可提取账户余额用于偿还商贷、支付装修费、物业费、子女教育费等,或放开组合贷中商贷部分的按月提取限制,共3

 未采纳理由: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资金安全管理需要,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前,借款人账户余额应优先用于偿还该笔公积金贷款,以保障贷款资金安全,防范贷款逾期风险。

 建议4:夫妻一方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不影响另一方使用或提取公积金。

 未采纳理由:对于夫妻一方有婚前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只要未绑定为共同还款人,不影响另一方提取使用。

 建议5新增公积金用于房屋装修、支付子女非义务教育阶段学费等提取事项,共5

 未采纳理由:不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提取范围。

 建议6:缴存职工家庭在全国范围内公积金贷款记录合计1次且已结清,名下只有一套住房,但正在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利率的,是否能按照首套住房利率调整,建议予以明确。

 未采纳理由:公积金贷款的套数认定标准及对应的贷款利率,均以贷款审批发放时的有效政策为准。如遇国家统一的基准利率调整,贷款利率会按合同约定进行相应调整。

 建议7:放宽对法拍房提取公积金的期限限制,只要能够证明有法拍房贷款的,可以在任何时候提取公积金账户里面的资金用于偿还个人信用贷款债务。

 未采纳理由购买法拍房提取公积金在出具缴款凭证12个月有效期内均可办理,且公积金不可用于偿还个人信用贷款或消费贷款。

 建议8父母在毕节市内缴存公积金的,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作为子女在毕节市外购房的首付款。

 未采纳理由:住房公积金实行属地化管理,目前我市代际互助政策仅适用于“毕节市范围内购房”,跨市代际互助暂未纳入购房提取范畴

 建议9房屋大修申请提取公积金;商贷申请按月提取划扣;旧房拆迁申请提取公积金补差;全款购房夫妻双方各提取一次公积金;离婚后申请借款人变更等,5

 未采纳理由:我市已有相关政策可以覆盖,无需重复规定,可通过公积金业务办理指南查询办理条件进行办理

 建议10商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弄、是否可以实施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共2条。

 未采纳理由该建议属于政策咨询,其中“商转公”业务并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上级部门明确要求必须开展的强制性业务,而是部分城市在公积金资金使用率较低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而推出的阶段性延伸服务。当前我市公积金资金结余量仍处于较低水平,暂不具备开展此项业务的条件。

 建议11:自建房可以全额提取,不要设置严苛的条件进行限制,例如需要土地使用证、房建许可证等。只要是真实的建房,必须支持提取,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即可。

 未采纳理由不属于本次《毕节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内容征求意见范围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