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发现有不法分子冒充“公积金助贷中心”“公积金信贷部”等名义,以办理信用贷、消费贷为幌子诱导职工贷款,严重扰乱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请广大群众提高警惕,现温馨提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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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的唯一合法性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因此,住房公积金贷款仅限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严禁用于其他任何形式的消费或经营贷款。
02
诈骗常见手法揭露
(一)伪造官方名义:假冒公积金中心下属机构,以“低息快贷”“内部渠道”为诱饵推销非住房类贷款(如装修贷、信用贷)。
(二)套取个人信息:以“代办贷款”为由索取职工身份证、公积金账号、银行卡等敏感信息,后续可能用于非法借贷、盗刷资金。
(三)收取高额费用:以“手续费”“保证金”等名义要求预付资金,承诺“包批包过”,最终卷款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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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防范措施
(一)认准官方渠道:公积金贷款仅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及合作银行办理,无任何第三方“助贷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通过官网或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统一标准,中心工作人员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通讯方式向职工个人推荐公积金贷款业务。
(二)认准官方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不收取任何费用、不要求提供保证金。所有声称“可通过公积金办理非住房类贷款”的行为均不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行为。
(三)拒绝信息泄露:切勿随意向中介或他人提供公积金账号、密码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不会通过电话索要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四)警惕贷款承诺:凡声称“无视征信”“快速放款”“非购房用途”的公积金贷款均为骗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严格审核个人信用、还款能力等情况,还需提供担保。
(五)法律责任提示: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住房专项资金,变造、伪造材料实施骗提骗贷套取住房公积金需承担法律责任,将被纳入失信名单、限制使用住房公积金并责令所在单位追究违规责任,是公职人员的将移送同级纪委监委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重要提示:
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统一服务热线电话为0857-12329,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小程序“服务网点”或官方门户网站(https://www.bijie.gov.cn/bm/bjszfgjjglzx/zwgk/jggk/nsjzsjg/)均可查询中心内设机构联系电话,若遇可疑情况,请谨慎核实或立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