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帮助缴存人方便快捷地办理租房提取公积金业务,现将提取条件、额度、频次、所需资料、办理方式等问题一次性为大家讲清楚。
一、提取条件
1.职工在以县(市、区)为单位的缴存地或工作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在房屋租赁期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在毕节市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
3.职工及其配偶在同一地(以县为单位)同时租赁多套住房居住的,只能选择其中1套租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频次和额度
1.租房提取公积金每12个月可申请提取一次。
2.租住商品住房位于县(市、区)中心城区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2,000元;租住商品住房位于乡镇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6,000元。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金额按实际房租支出金额提取。
3.市委市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引进后3年内在毕节市租房自住的,租房提取金额在现行租房提取最高额度的基础上上浮20%。
三、所需材料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2.提取申请人婚姻证明材料(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3.若提取申请人属缴存单位派遣(或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其工作地与缴存地不在同一个县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地证明材料;
4.若提取申请人自有住房坐落地址与工作单位地址在同一个县(市、区),且两地距离20公里以上,单位未提供住宿或补贴且租房自住的,须提供单位证明;
5.若提取申请人离异后在工作地的原自有住房归他人所有,且未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的,须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四、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可通过“毕节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办理。
线下办理:可前往各县(市、区)政务服务大厅公积金窗口、公积金业务延伸银行网点公积金窗口办理。
若有疑问或其他未尽事宜,敬请咨询毕节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857-12329或所在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