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紧盯学习宣传。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反复学习《条例》及其配套法规制度,切实做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均把《条例》及其配套法规制度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必学内容,及时组织学习研讨,不断增强贯彻落实《条例》及其配套法规制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紧盯规范管理。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审批和监督检查协调联动机制实行机构编制事项申请“三个必查”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六单联办”机制,持续推动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巩固机构编制核查成果实施实名制系统数据信息检测制度的通知》,建立毕节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数据信息检测机制,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规范。
三、紧盯报告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督促指导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围绕向谁报告、报告什么、怎么报告这一主线,认真学习、严格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精神,力求发现机构编制工作运行中管理错位、职责交叉、协作不顺等深层次问题,及时对症施策,推动部门聚焦主责主业履职尽责、高效运行。
四、紧盯监督检查。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建立健全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情况通报机制的通知》,切实加大对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超限额超权限设置机构等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