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毕节市高层次人才服务指南》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党委(党工委)组织部,毕节经济开发区、双山新区党工委政治部,市委各工作部门,市直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毕节军分区、毕节学院、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市直副县级以上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12〕31号)、《中共毕节市委关于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加快科技创新的决定》(毕党发〔2013〕14号)文件精神,根据《贵州省高层次人才服务指南》,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毕节市高层次人才服务指南》(以下简称《服务指南》),请认真遵照执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绿卡办理
符合《毕节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办理指南》发放范围的各类人才,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提供办理所需材料,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申报。
服务对象
持A、B、C类《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以下简称《服务绿卡》)在我市服务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服务内容
凭《服务绿卡》可享受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居留和出入境、驾驶证换发、医疗待遇、科研服务、创业培训、社会保险办理、购置汽车优惠、配偶安置、子女入学、文化体育等优惠政策待遇和服务。
四、服务方式
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毕节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市行政中心C栋西714室人才管理科),采取“前台受理、后台办理”的运作模式,安排专人办公,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务。
“一站式”窗口办理事项:职称评定、岗位聘用、科研服务、创业培训、保险办理、购置汽车优惠、配偶安置、子女入学、人才落户(居留和出入境、驾驶证换发)等服务事项到“一站式”服务窗口办理。
现场办理事项:医疗保健服务到指定的相关医疗机构窗口办理;文化体育服务到相关单位服务窗口办理;旅游考察服务到相关景区服务窗口办理。
五、绿卡管理
1.《服务绿卡》实行“一人一卡”,专卡专用,不得转借他人。《服务绿卡》若有遗失,持卡人应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作废予以补发。
2.持《服务绿卡》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因退休、调离等原因不在我市服务的,或因违法违纪或其他原因被取消相应资格或荣誉称号的,《服务绿卡》交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站式”服务中心。
六、有关要求
1.人才所在部门要广泛宣传《服务指南》的内容,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各类高层次人才进行申报。
2.制定《服务指南》的有关服务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认真做好高层次人才的服务保障工作。
3.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服务指南》的落实情况要适时开展督促检查,确保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高效落实。
相关文件资料在以下网站下载:
毕节试验区人才工作网:http://www.bjrc.gov.cn/
毕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http://gz.hrss.gov.cn/gzbj/504403158265495552/
咨询电话:0857—8304675。
附件:《毕节市高层次人才服务指南》
毕节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