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印发<贵州省职业病危害行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前职业健康体检协议机构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黔社保通〔2020〕17号)和《毕节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做好我市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毕社保字〔2019〕9号)相关要求,经对黔西市社保局上报的黔西桦晨医院申报工伤保险职业健康体检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人员实地考察,符合工伤保险职业健康体检机构申请条件。现将黔西市桦晨医院拟确认为黔西市职业健康体检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5年5月8日—2025年5月12日)。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以书面形式向毕节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稽核科、工伤保险待遇审理科举报,逾期不予受理。
稽核科电话:0857-8296111
工伤保险待遇审理科电话:0857-8296183
毕节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