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百创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我委受理你单位职工张云勇提交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依法作出《劳动能力初次(复查)鉴定结论书》(毕节市鉴字DJ202503214)及《停工留薪期(含延长期)初次确认通知书》(毕节市鉴字TG202502911)。经鉴定张云勇的鉴定结论为:伤残九级。停工留薪期:自受伤之日2024年12月21日起至2025年8月17日止,共计240天。
以上鉴定文书已通过邮寄无法送达你单位,且无法联系你单位,现对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请自公告起30日内到我委(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文博路毕节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113号后室劳动能力鉴定服务科,联系电话0857-8296165)领取书面鉴定结论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对本结论不服,可自收到本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贵州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特此公告!
毕节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