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对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进行结息。
2026年6月30日,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账户结付住房公积金年度利息2.52亿元,同比增长8.10%,结息期为2025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所结利息已全部转入缴存人个人公积金账户。
查询渠道:各缴存人可登录毕节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网上服务大厅查询利息到账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