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教办函〔2018〕9号
各县(区)教育局、金海湖新区教科文卫局,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我市提升教育信息宣传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对2017年教育信息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集体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二)先进个人
以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负责信息宣传工作的人员为主,在此项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其他个人也可申报参评;百里杜鹃教育局、金海湖新区教科文卫局各推荐1名,其他县(区)教育局各推荐2名,市直学校各推荐1名。
二、评选标准
(一)先进集体
1.组织领导高效有力,信息宣传工作机制健全,舆情应对处置能力较强,信息宣传队伍整体水平较高;
2.紧紧围绕全市教育工作中心,主动策划,重点突出,引导有力,宣传报道产生一定影响;
3.积极配合省、市教育部门开展重大新闻采访活动;
4.及时有效应对处置涉及本辖区、本部门或本单位的负面舆情,本年度未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5.主动拓展宣传平台,在新媒体建设和校园媒体建设上有亮点、有特色、有成效;
6.每年向市教育局报送的信息稿件数量不少于30篇,在毕节教育简报、毕节市教育云、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教育子频道上采用不低于10篇。
(二)先进个人
1.能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热爱信息宣传工作,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宣传,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具有较强的职业技能和业务水平,在本单位信息宣传工作中成绩显著;
2.责任心强,思想品德好,工作积极主动,能够及时充分宣传展示本单位的工作成效与特色;
3.每年撰写信息稿件数量较多,稿件层次较高,有较强的社会影响;
4.无失实报道、抄袭行为和责任差错现象发生。
三、评选办法
(一)先进集体由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对照条件自行申报,填写《先进集体评选申报表》并提交年度信息宣传工作总结(重点突出本单位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宣传策划、舆情处置应对的有关成绩,限1000字以内)。
(二)先进个人由各单位对照条件推荐,填报《先进个人评选推荐表》,并附相关评选材料。
(三)由市教育局办公室牵头组织评审,确定受表彰对象,经局党组审定后予以通报表彰。
(四)各相关评选材料,请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8年1月28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办公室,电子稿请传邮箱bjjyoffice@163.com,逾期未报视作自行放弃。未尽事宜请与局办公室黄霞通知联系,电话:8238965。
附件:1.2017年教育信息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2017年教育信息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1月19日
附件1
2017年教育信息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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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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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息 宣 传 工 作 概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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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意见 |
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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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意见 |
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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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附件2
2017年信息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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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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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部门 |
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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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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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教育信息宣传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可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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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
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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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意见 |
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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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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