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教办发〔2021〕30号
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一校一案”
全面落实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市、区)教育科技局(教育局、文教卫旅局),市直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为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28号)《教育部关于督促“一校一案”全面落实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司函〔2021〕33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一校一案”全面落实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一校一案”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课后服务的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对课后服务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强调要鼓励支持学校开展各种课后育人活动,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校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做好课后服务,将课后服务作为解决家长急难愁盼问题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把做好课后服务作为“五项”管理和“双减”工作的重要举措,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确保课后服务全面高质量开展。
二、明确课后服务范围。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压实管理和主体责任,把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与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整治校外培训机构等工作一起统筹推进,制定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做到“一县一策”“一校一案”,确保今年秋季开学后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
三、明确课后服务时间。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根据实际,课后服务可包括早、午餐,午休),下午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个学时。各义务教育学校下午放学时间不得早于4点30分,下午课后服务结束时间不得早于6点30分,不得强制有需求在校自主学习的学生在课后服务时间结束前离开学校。寄宿制学校必须为有需要的走读生提供课后服务。学校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初中学校课后服务结束后可继续开设晚自习班,主要组织学生完成作业、自主学习、答疑解惑,但不得集中授课,晚自习结束时间不得超过8点30分。
四、明确课后服务内容。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是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延伸环节,课后服务以基本托管服务为主,与素质拓展服务相结合。基本托管服务要强化作业管理,包括学生自主作业、自主学习、自主阅读、教师答疑等学习活动,每天至少安排一个学时的基本托管服务,小学生争取在校完成作业。另一方面,学校要结合课程改革、教学改革、办学特色、学生学习和成长需求,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创造性,积极开发设置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劳动、科创、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努力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切实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和有效性。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集体补课或讲授新课。
五、拓宽课后服务渠道。课后服务以内部供给为主,购买服务为补充。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职工承担,可聘任退休教师、志愿者参与,也可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购买第三方社会机构的课程和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士。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第三方教育机构等教育资源的引入和管理,实行白名单管理制度。学校不得把课后服务工作完全交给第三方机构,同时严禁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有偿课程辅导(学科类等应试提分、升学考试类型的课程辅导)。
六、强化课后服务保障。省教育厅正在会同省发改等部门研究制定课后服务政策,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课后服务政策要求,以同级人民政府为主解决课后服务经费。对财政确有困难的县(市、区),在省、市课后服务政策正式出台之前,不得收取费用,要通过政府财政、发动教师无私奉献、落实坐班制等方式解决制约课后服务全面开展的困难。
七、确保课后服务安全。课后服务涉及工作较多,要把安全放在首位,做到五个安全确保:一是加强课程内容审核,把好外聘人员资格关,确保意识形态安全;二是做好家校无缝对接,做到出入管理有序,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三是做到服务供给张弛有度,确保学生心理安全;四是做到老师教导有方,确保学生活动安全;五是做到市场监管有力,确保学生食品健康安全。
八、做好宣传引导。各县(市、区)要发挥家委会、家长学校的作用,引导家长支持课后服务工作,发挥家校共育作用。各县(市、区)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要运用新闻媒体等手段向社会广泛宣传课后服务的目的、意义、方法、措施和成效,使课后服务取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要不断总结经验,发现典型,积极予以推广,推动课后服务工作不断走上新台阶。
九、按时做好报送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县级课后服务方案和指导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做好“一校一案”课后服务方案,并于2021年8月23日上午11点前将“一县一策”课后服务方案和课后服务学校准备工作情况表(附件2)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市直各义务教育学校直接报送)。
联系人:林建华;电话:8221085,1778****333;邮箱:8221085@163.com。
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