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
政策通知公告

毕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毕节市教育系统2022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3/16 2.0w 阅读 136 点赞








毕教发〔2022〕15号



毕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毕节市教育系统

2022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市、区)教育科技局(教育局、社会事务管理局),市属各学校,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毕节市教育系统2022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毕节市教育局

2022年3月16日


毕节市教育系统2022年未成年人

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系统2022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根据《毕节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毕节市2022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毕市文明委〔2022〕1号)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坚定未成年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未成年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立志肩负起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重任。

(二)厚植未成年人爱国情怀。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引导和教育未成年人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立志听党话、跟党走,立志扎根人民、奉献社会,激励未成年人为祖国繁荣富强而不懈奋斗。

(三)加强未成年人品德修养。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提升品德修养,遵守公德、严守私德,努力提升综合素质,立志做有大爱大德大情怀的人。

(四)提升未成年人知识见识。教育引导未成年人珍惜学习时光,心无旁骛求知问学,在学习和实践中不断增长见识、丰富学识,沿着求真理、悟道理、明事理的方向努力前进。

(五)培养未成年人奋斗精神。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树立高远志向,历练积极向上、敢于担当、不懈奋斗的精神,积极培育未成年人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做到刚健有为、自强不息。

(六)提升未成年人综合素养。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美育工作,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培养学习兴趣,弘扬科学精神。加强法治教育,倡导文明新风。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增强体质、热爱劳动、热爱学习、崇尚科学、遵法守礼。

二、重点工作

(一)强化体制机制建设

1.建立健全领导体制。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设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推动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适时召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部署会、推进会、联席会等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定期开展督查指导,严格落实考评考核,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做实“三位一体”教育网络。全面强化学校教育,强力推进素质教育,提升育人质量,开展好“5+2”课后服务,建好用好家长学校,切实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配合社区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工作协调制度,协调推进家庭教育辅导中心、社区家长学校以及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配合相关部门组建好社区家长学校公益讲座志愿服务队伍,邀请家庭教育专家深入每个社区巡回授课,开展好“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家庭教育巡回宣讲”等活动,帮助家长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提升家庭教育水平。

3.打造工作品牌。全面统筹规划,组织开展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系列主题活动,总结工作成绩,提炼典型经验,打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品牌。

(二)强化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

4.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活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为主题,广泛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活动、“传承红色基因”系列教育活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劳动美”社会实践活动、“阳光成长”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未成年人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从小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积极向上、乐于奉献,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5.深入开展“童心向党”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提出的“抓好青少年学习教育,着力讲好党的故事、革命的故事、英雄的故事,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让红色基因、革命薪火代代传承”的重要指示精神,引导青少年从小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积极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科技、文艺、体育等校园活动,让青少年在党旗下健康成长,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征程上昂首奋进。

6.创新开展主题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寓教于乐的原则,结合实际,将思想道德教育与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创新开展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道德实践活动,确保主题道德教育实践活动有特色、效果好。

7.开展“新时代好少年”等先进典型学习宣传。强化德育教育,培养道德素养高、学习成绩好的新时代好少年,对各级评选出来的“新时代好少年”,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县级以上评选的“新时代好少年”要做到校校宣传,要召开先进事迹新闻发布会,用“新时代好少年”的良好品行教育、感染、影响身边的未成年人,凝聚向上向善的道德力量,形成“崇尚新时代好少年、争做新时代好少年”的良好氛围。

8.深入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进校园活动。按照《毕节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毕节市教育局印发《毕节市关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毕文广旅通〔2020〕89 号)要求,与县(市、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强强联合,借力社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乡村学校少年宫等场所,扎实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训、教学、演出等活动,深入推进戏曲、书法、传统体育、经典诵读进校园活动,切实增强未成年人的文化自信。

9.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广泛宣传雷锋精神,通过开展“我是文明引导员、小小解说员、图书管理员、班级‘小雷锋’”等活动,推动各中小学积极组织未成年人进社区、到公共活动场所、在学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引导未成年人从小厚植“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培育美好心灵。

(三)切实加强学校教育

10.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是要精心编撰校本教材。七星关区要进一步修订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故事青少年读本》(校本教材),争取在全市推广使用,其余各县(市、区)要精心组织编写;全市各中小学校要按照标准开足开齐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课,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渗透到各学科教育教学中,并列入教学质量检测范围。二是要上好主题班会课,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教育。深入讲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背景、意义和内涵。三是上好道德与法治课和思想政治课,严格按一至七年级每周3节、八年级至高三每周2节的要求开设,凡章节内容涉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均提炼相关主题词开展教育教学,授课做到有计划、有教案、有作业、有测试。四是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校园内制作大型长期性宣传刻字贴字、镜框、图说价值观等公益广告;利用宣传专栏、宣传资料、电子屏等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五是多途径开展主题教育。各学校要通过升旗仪式、成人仪式、入党入团入队仪式传播主流价值,利用晨读和课间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诵读,利用唱红歌、成人礼等活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六是通过开展“学雷锋,做小小志愿者”“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等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1.组织开展德育教育系列活动和共青团、少先队活动。进一步充实师资力量,开齐开足道德与法治课、思想政治课,不随意挤占德育课时;注重地域文化、传统美德等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积极实施各学科的德育渗透,寓德育于学科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之中;以促进学生思想品德教育为目标,开发德育校本教材。规范发展共青团组织体系,丰富创新共青团活动载体,深入开展“青春五月”“奋斗的青春最美丽”等主题教育活动和道德实践活动,开展14岁青春仪式和18岁成人仪式等。规范中小学少先队活动,确保少先队活动的课时不被挤占、挪用。科学设计少先队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加强礼仪教育,推行鞠躬礼,举行入学仪式、建队仪式,开展“红领巾寻访”“动感中队”“六一主题队日”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12.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围绕“四有”好教师标准,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坚持师德考核制度,将师德作为教师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的主要依据。举办师德师风演讲比赛,开展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校外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行动,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组织开展“重品行、树形象、做榜样”活动,强化社会责任教育,提升道德境界;落实“千校万师”培训,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养。举办文明礼仪骨干教师培训班,编印校园文明礼仪读本,开展文明教师、师德模范、师德标兵等评选,促进教师队伍文明礼仪素养不断提升。

13.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要求。按照国家有关义务教育部署和《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的有关要求,积极推进教育公平、提升育人质量、提高师资水平。平等对待学生,执行国家学籍管理相关规定,规范学籍信息管理,保证在籍学生与在校学生一致。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免费入学政策,全面抓好“控辍保学”工作。关爱弱势群体学生、残疾学生,资助贫困学生,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辍学;对进城务工人员的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实行免试免费就近入学。

14.认真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严格落实体育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要求,将传统体育有机融入到体育课程中,通过大课间体育活动、课外体育活动、校园田径运动会以及各类单项体育比赛活动等开展内容丰富的体育活动,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体验乐趣、增强体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定期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测试。

15.开齐开足美育课程。认真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和《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办法》,确保中小学开齐开足美育课程,进一步提高艺术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切实提升中小学生艺术素质,定期开展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落实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制度。

16.持续开展“劳动美”社会实践活动。开足开齐开好劳动课,坚持做好校园卫生保洁,建好用好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把农耕体验、家务劳动纳入劳动实践规划,通过作品义卖、农产品销售体验等主题活动培养学生劳动意识,强化劳动教育,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懂得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道理,摈弃和抵制贪吃懒做、好逸恶劳、游手好闲、投机取巧、坐享其成等错误观念。

17.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工作。各中小学要加强排查,发现学生有沉迷网络现象的,及时给予教育和引导,让学生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通过开展家访、召开家长会等,帮助家长掌握沉迷网络早期识别和干预的知识,要采取课堂教学、主题班队会、国旗下讲话、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开展专题教育,通过家校结合,引导未成年人绿色上网、文明交流,树立正确的网络道德观,争做网络文明使者。持续开展校园网络清朗工程,严厉打击通过网络、短信、声讯传播有害信息的行为,建设向上向善的健康网络文化环境,与县(市、区)文体广电等部门联动,全面制止未成年人到网吧上网。

18.扎实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围绕文明校园创建标准和要求,持续抓好学校思想道德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优美环境建设、活动阵地建设,未完成文明校园创建的学校要加快提升内涵,完善相关工作,积极申报授牌,已授牌的学校要全面提质打造,争取更高层次的荣誉,县(市、区)对已授牌学校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开展复核,存在工作滞后、滑坡的学校要及时提醒,限时整改,工作不力的要停牌整顿或摘牌。在文明校园创建全覆盖的基础上,打造文明校园示范点,召开现场会,让文明成为每所学校的最美底色。

19.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制定安全工作各类规章制度和预案,使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通过“预防、检查、维护、整改”等措施将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学校无安全事故发生。加强集会和集体活动的安全保障,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月”活动,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安全教育宣传网络,不断增强家长、教师及学生的安全意识,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教育和生命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讲文明、讲卫生、防疾病的意识,养成文明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

(四)扎实做好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

20.强化家庭教育作用。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家长委员会,促进学校与家长沟通,定期开展家访,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推进家校结合。切实开展“树家庭美德·扬文明家风”系列活动,举办好家风好家训故事演讲比赛、编印故事集等,将好家风好家训融入校园家委会讲堂,在家长中形成树家庭美德、扬文明家风良好氛围。在社区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选拔优秀教师到社区开展家庭教育的培训,引导家长注重文明家庭、和美家庭建设,注重良好家风家训发扬和传承,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子女成才观,掌握科学的教育方式方法,更好地发挥家庭教育的基础作用,推进家庭教育水平提升,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家庭环境。

21.用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阵地。按照家庭、学校、社会“三结合”教育互补性原则,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城市规划馆、纪念馆、博物馆、文化站(文化服务中心)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强化部门联动,组织学生到相关场馆活动,切实激发未成年人热爱生活、热爱祖国的热情。

22.持续开展“阳光成长”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建好用好学校心理健康辅导室,配齐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系统开展心理辅导工作。加强与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点)联动,落实“治未病”工作,运用网络、电话、现场授课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引导,培育未成年人自尊自信、坚韧不拔、理性平和、乐观健康、积极向上的良好心理品质。

23.加强校外教育活动管理。切实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巡查监管,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教师资质排查治理,强化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内容整治,确保校外培训内容导向正确、与主流价值一致。有效治理“超纲教学”“提前教学”等,及时查处无证办学及违规培训行为,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安全排查治理,经常开展专项治理回头看,确保校外教学健康有序、规范运行。

(五)积极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24.提升乡村学校少年宫管理水平。进一步巩固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建设,健全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管理、使用的各项制度,提高经费保障能力,提升师资教学水平。坚持因地制宜,打造特色项目,推出少年宫建设品牌。充实乡村学校少年宫义务辅导员志愿服务队伍,定期深入开展志愿辅导服务,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规范化、标准化。

25.切实抓好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管理和使用。建好用好青少年活动中心、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等校外活动场所,进一步做好对学生开放工作,让校外活动场所切实发挥作用,丰富未成年人校外生活,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26.开展学校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按照毕节市委市政府《关于成立毕节市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领导机构的通知》要求,统筹住建、公安等部门全面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定期召开联席会、调度会,共商治理事宜,根据各部门职责要求开展治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工作任务。

一是各单位,各县(自治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属各学校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且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调整工作人员。二是要严格按照《毕节市教育系统2022年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网上申报材料任务分解表》的测评标准要求,及时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将工作细化分解到责任股室(办公室)和责任人,层层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紧扣指标体系,具化工作措施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体量大、要求高,所上报的材料接受中央文明办的考核,测评体系是重要的工作依据,各县(自治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按照市、县教育部门和文明办要求,根据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相关工作。一是创新工作思路,增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及时总结推广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及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等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先进典型,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二是吃透指标内容,加强宣传力度,严格按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任务清单,创新工作思路,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收集上报工作资料,打造实地点位,迎接中央文明办测评,确保教育系统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不丢分,拿高分。

(三)强化工作调度,提升工作质量

市教育局将通过下发工作提示、组织明查暗访等方式,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指标完成进度实行月调度,相关责任科室和责任同志要对自己负责的指标进行专项调度,市教育局创建办要对所有指标进行调度。

各县(自治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属各学校要及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对各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实行月调度,对工作推进和工作质量直接把关,推动工作落到实处。每月26日前向市教育局有关科室和创建办提交工作开展情况(含工作报告、图片等)。创建办对各单位、各科室和指标相关负责同志的工作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汇总报分管领导。

(四)精心整理资料,高效完成任务。

一是规范文件。是指以机关或学校名义制定印发的正式文件,包括各类意见、决定、办法、实施方案、工作制度、会议纪要等。

报送要求:所有规范文件均需提供原件(扫描版)和套红头、带文号的WORD格式电子版。对内容多,不能直观反映测评要求的文件,必须用铅笔勾画出所印证的内容(段落、字句等);画线一律为直线,位于文字下方且不能压盖文字,文件编号一律用毕教发。

二是说明报告。是指对一定时期内该项指标涉及工作的进展及成效的总结性说明。说明报告紧紧围绕指标要求进行表述,做到有工作依据、有安排部署、有制度和机制、有措施和活动、有特色和成效。有关制度、举措、数据方面的说明需注明来源出处(包括统计年鉴、规范文件、上级通报等)的名称。每个报告先简要说明总体情况,再分别说明具体情况,每一个要点作为一个段落,做到立题紧扣标准,表述准确凝练,措施具体有力,数据精确全面,成效充分彰显,力戒空话套话。

报送要求:根据测评标准和要求,凡是注明“说明报告”的均需单独形成一份《说明报告》。每个说明报告以《毕节市教育系统2022年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网上申报材料任务分解表》(附件1)规定的主要内容作为标题,不能加字减字,即《XXXX的说明报告》如指标要求为“提供本市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环境的情况(说明报告)”,报告标题命名为“毕节市关于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环境的报告”。说明报告使用3号仿宋字体,采用WORD格式A4纸纵向打印,经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与电子版一并报送。同时报送与说明报告内容相印证的依据材料。

三是实景图片。实景图片主要分为现场照片、样报图片和视频截图等形式。具体包括:会议、活动现场的照片、数字报、样刊图片、电视新闻报道截图、网页截图、资料汇编、宣传单、画报、图书、表彰文件、证书、光荣册、奖杯、奖牌照片等。全面准确反映测评标准和要求。

报送要求:提供JPG格式电子版原图,每张图片大小在2M至5M之间,图片做到元素齐全,有开展单位、主题、有场景、有观众,图片环境干净整洁,涉及观众的不得有交头接耳、玩手机、斜坐、扭坐、照半截的情况。每张图片要以《毕节市教育系统2022年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网上申报材料任务分解表》规定的时间、地点、主题等基本要素命名。

四是统计表格。按照《统计法》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纳入当地统计范围的数据,一般以当地的统计数据为准。要求提供两年以上数据的,分别填报每年数据,2022年数据未出来的,用2021年的数据。

报送要求:按照测评指标要求,先自行设计制作填报相关表格(有规范表格的以规范表格为准),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一并报市教育局创建办。

联系人:徐海燕,联系电话:8233391,邮箱:8221085@163.com.


附件:

教发2215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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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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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