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
政策通知公告

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建立毕节市首批市级正高级教师工作室的通知

2022/08/14 1.5w 阅读 190 点赞



毕教办发〔2022〕15号

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建立毕节市

首批市级正高级教师工作室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市、区)教育科技局(教育局),市属各相关学校: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发〔2018〕3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强师工程”的实施意见》(黔教发〔2021〕25号)精神,结合我市教师专业发展需要,对取得正高级教师资格未建立有工作室平台的正高级教师授予正高级教师工作室(名单见附件),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目标任务

正高级教师工作室是由正高级教师以专业引领的方式,发挥正高级的带动辐射作用,搭建促进中青年骨干教师专业成长和正高级教师自我提升的发展平台,通过正高级教师名人效应提升学校办学品位和办学实力,扩大学校和正高级教师的影响力,探索建立一套科学合理、有利于提升教师队伍专业能力、有利于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培养培训机制。通过建立正高级教师工作室,做到培养一位名师、带动一门学科、引领一个团队、产生一批成果,使正高级教师工作室成为名师名家的孵化地。

二、建设要求

正高级教师工作室集教学、教研、培训等职能为一体,是学校对外进行教育教学交流的窗口和平台。正高级教师工作室以5年为一周期,设在正高级教师所在学校,以正高级教师本人姓名及学科命名,由市教育局授牌,由正高级教师担任本工作室的主持人。每个正高级教师工作室聘请已任工作室主持人1人为顾问,设主持人1人,成员3人(校内1人,校外2人),每年带学员不低于5人不超过10人,每组学员在工作室通过集中研修和网络研修时间不少于15天。

三、工作室职责

(一)构建学习型、研究型团队。制定工作室学员周期内专业发展目标、计划,通过集体备课、双向听课、说课评课、案例分析、课例开发、论文撰写、课题申报等形式,引导学员专业提升。五年内,培养成员、学员中至少要在职称晋升晋级、表彰奖励、骨干名师等方面有20%(即不少于10人)的提升,达不到要求者,取消正高级教师工作室主持人称号。

(二)开展教学研究。以工作室为平台,整合教育优质资源,着眼于学校及本地区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每年至少完成两项县(市、区)及以上的教科研课题,或负责推广一项教学改革试验。

(三)开发教育教学资源。工作室成员、学员每年至少向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提供1节优质教育资源并获奖,通过互动交流,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共享。

(四)服务功能。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市教育局负责正高级教师工作室的组织领导,审核正高级教师工作室方案、总结及考核评估等,按省、市级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予以管理;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具体负责正高级教师工作室的方案审核、日常管理、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估等工作;正高级教师工作室挂牌学校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对正高级教师工作室进行日常管理。

(二)正高级教师工作室所在学校应为正高级教师工作室设置独立的工作场所,配备相应的基础设施,确保工作室顺利开展各项工作。

(三)市教育局、各县(市、区)要给予政策上的支持,正高级教师工作室所在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在教师研修、培养培训、差旅费方面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五、考核评估

(一)考核内容。一是工作室所在学校对工作室的管理和服务情况;二是工作室自身建设发展情况;三是工作室主持人在培训和指导教师方面发挥作用情况;四是工作室成员在能力提升、学科教学行为改善等方面情况;五是工作室在教育教学和理论研究中取得的主要成绩。

(二)考核方式。采用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合格以上的将自动进入下一周期的工作室建设;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工作室称号。

六、其他要求

请命名为正高级教师工作室的工作室主持人在一个月内将正高级教师工作室五年发展规划(含前言、总体目标、特色目标、阶段目标、实施步骤、工作措施等),顾问、成员、学员名单报市教育局师资科。

联系人:毕节市教育局师资科张燕璘;联系电话:0857—8229479。

附件:

       1.毕节市首批市级正高级教师工作室名单

2.毕节市首批正高级教师工作室顾问、成员、学员名单


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8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