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毕节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毕节市2023年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要求,8月21日至25日对拟表彰60个先进集体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先进集体再次审核。经研究,现将拟表彰的递补先进集体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1日至9月4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问题反映,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中共毕节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受理电话:0857-8229479。中共毕节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