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自治县、市、区)教育科技局(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贵州省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第七届(2024)中小学教师微课应用暨竞赛活动的通知》(黔教办函〔2024〕2号)要求,为扎实推进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积极探索数字资源在课堂教学应用中的创新模式和有效方法,建立优质数字资源,持续提升毕节市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决定开展毕节市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第七届(2024)中小学教师微课应用暨竞赛活动(以下简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微课。具体分为学科教育类和专题教育类,两个类别的知识点、内容范围及具体要求详见省级文件及相关附件。2024年在“微课活动”中继续开设“法治教育”专题,旨在打造一批法治课精品在线课程,提高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二)数字素养技能提升实践。该项目参赛作品须包含课堂实录(小学15—20分钟,低于15分钟或超过20分钟将不予评审;中学20—25分钟,低于20分钟或超过25分钟将不予评审)、教学设计(整节课)、课件(整节课)、反思(整节课)与学习单(含微课与习题)。其他要求详见省级文件及相关附件。
二、参赛对象
教育部门信息化管理人员、教研员、中小学教师。
三、作品要求
教师参赛作品一要积极开发新知识点,二要按照新课程标准要求,三要极力围绕教育政策、红色文化、传统文化、法治教育、阅读指导、“五育并举”等方面内容,四要满足作品制作标准5项基本要求,五要不出现政治性、科学性、知识性错误,意识形态风险等问题。
四、活动时间
(一)作品提交
1.微课类:2024年6月1日—8月31日。
2.数字素养技能提升实践类:2024年6月1日—9月15日。
(二)县级评审
2024年9月16日—9月26日。
(三)市级评审
2024年9月27日—10月16日。
五、奖项设置
市教育局组织评审,对微课类、数字素养技能提升实践类参照省的做法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根据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组织活动及教师获奖数量等情况综合评定,设置优秀组织奖。
六、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各中小学校要积极组织广大教师参加“活动”,遴选作品要兼顾学段、学科,评审作品要按照《贵州省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第七届(2024)中小学教师微课应用暨竞赛活动制作标准》评审,推送作品要严格审核把关,按分配名额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市级评审。
(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前做好部署安排,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各级管理员要加强审核参赛者信息、参赛作品内容,确保相关信息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评审专家应严格按照活动制作标准及相关要求,客观、公正地开展评审,严格审核参赛作品内容,获奖作品一经发现存在政治性、科学性、知识性错误,意识形态风险等问题,评审专家应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
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贵州省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第七届(2024)中小学教师微课应用暨竞赛活动的通知.pdf
省文件附件1:贵州省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第七届(2024)中小学教师微课应用暨竞赛活动学科知识点目录.PDF
省文件(附件2附件3 附件3)贵州省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第七届(2024)中小学教师微课应用暨竞赛活动的通知附件2—4..PDF
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