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促进我市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的通知》《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及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现有民办学校法人登记类型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大方县九思培文学校拟进行分立、分类办学,将初级中学部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学校,高级中学部选择登记为营利性学校。
经学校资产清算和分割,大方县九思培文学校决策机构决议,现报请我局进行分立、分类登记,为保证分立、分类登记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分立、分类登记事项面向社会公告,公告期: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3日。公告期间,前述事项的利害关系人以及与学校相关利益者发现分立、分类登记事项涉及直接关系自身重大利益及存在债权债务纠纷的,可向市教育局反映,反映内容应当真实、客观,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周艳 罗兰;
联系方式:0857-8237922;
邮箱:823792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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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教育局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