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
政策通知公告

毕节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成立毕节市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2024/09/17 1.6w 阅读 269 点赞

毕教发〔2024〕15号

毕节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

成立毕节市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市、区)教育局、卫生健康局、民政局、残联,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毕节市中医医院、毕节市第四人民医院、毕节市特殊教育学校、毕节市儿童福利院、毕节市第一中学、毕节市实验学校、毕节市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残疾人教育条例》《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贵州省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实施细则》《省教育厅 省残联关于印发贵州省特殊教育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强对特殊教育的统筹指导和科学管理,健全特殊教育支持保障体系,推动毕节市特殊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毕节市推动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成立毕节市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组成

毕节市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由市教育局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分管副局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市教育局基教科科长、市卫生健康局医政科科长、市民政局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主任、市残联残疾人服务中心主任、毕节一中相关负责人、市特殊教育学校校长、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专职副主任、市实验学校校长、市幼儿园园长等担任委员;各单位推荐教育、医学、康复、心理、社会工作等方面相关专业人员为专家委员会专家。各成员单位岗位人员如有变动,由现岗位人员自然续任;受聘专家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需由所在单位向专家委员会提出申请,经专家委员会审批、同意,不再另行文。

专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毕节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市教育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市教育局基教科科长、市特殊教育学校校长任副主任,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专职副主任任专职副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主要职责为组织实施特殊儿童诊断与评估、指导县(市、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指导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建设、指导普通学校个别化教育、组织开展特殊教育教学研究与师资培训等。

二、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专业建议工作

1.开展特殊教育政策研究,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特殊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举措,贯彻落实特殊教育相关工作部署,为推动我市特殊教育的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2.对全市特殊教育学校规范化办学进行专业评估与科学指导。

3.为全市特殊教育教师和资源教师的培训、教育科研等提供专业咨询,探索我市特殊教育专业发展的有效途径。

(二)评估、安置工作

1.完成市本级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的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基本能力等方面的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提出教育安置建议。指导县级开展诊断、评估,就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监护人对县级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诊断、评估报告有异议的,经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申请,由市级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进行专业评估、论证,并给出实施建议。

2.协助处理可能发生的特殊教育学生在入学、转学、升学中出现的疑难、争议问题。

(三)融合教育指导工作

1.对普通中小学教师开展特殊教育理念培训及现场教学技能指导。

2.对本市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问题提供咨询。

3.推进融合教育发展,加快“普特融合”,为融合教育发展提供资源与支持。

三、相关要求

1.切实发挥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作用,依据有关标准对残疾儿童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能力进行全面规范评估,妥善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

2.建立教育、卫生健康、民政、残联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医疗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康复机构与学校合作,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通过增配专兼职人员、共享资源、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为特殊教育的发展、规划、培训、咨询等提供指导和服务。

附件:毕节市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毕节市教育局                毕节市卫生健康局

毕节市民政局               毕节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9月2日


附件

毕节市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

组成人员名单

一、专家委员会主任

何正芳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二、专家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邓文乾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三、专家委员会副主任

彭奇龄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赵  鹏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  霞  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成员、副理事长

四、专家委员会委员

丁正林市教育局基教科科长

刘  艳  市卫生健康局医政科科长

陶  进  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主任

程  维  市残疾人服务中心主任

李骞市特殊教育学校负责人

陈靖华  毕节一中党委委员、副校长

吴锋市实验学校校长

袁艳市幼儿园园长

刘兴贤  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专职副主任

五、专家委员会专家

刘兴贤  市教育局特殊教育专干

程  维  市残疾人服务中心主任

冯  涛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耳鼻喉科主治医师

彭  芳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眼科副主任医师

陈家林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康复科副主任医师

赵欣黔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儿科主任医师

姚婷婷  市中医医院针灸科副主任医师

丁培冬  市中医医院康复科副主任医师

蔡怀林  市第四人民医院心理科副主任医师

李靖杰  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社会工作师

张  梅  市实验学校副校长

刘影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务科副科长

陈瑶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务科副科长

李玉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

彭洋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

张  兰  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

黎海棠  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

胡秋云市特殊教育学校教师

周凤婷  市儿童福利院特教教师

陈俊杰  毕节一中教师

张涛  市实验学校教师

甘  露  市幼儿园教师

王茜茜  市幼儿园教师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