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支持教育事业,促进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毕节市慈善联合总会与我局共同发起设立了“毕节市慈善联合总会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为规范专项基金的设立、募集、管理、使用和监督,保障捐赠人、受助人及相关各方合法权益,确保专项基金的规范、高效、透明运作,助力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毕节市慈善联合总会章程》的规定,我们制定了《毕节市慈善联合总会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现将该办法全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各有关单位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5月9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沟通完善。
通讯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桂花路18号毕节市教育局
邮政编码:551700
电子邮箱:jck8233291@163.com
联系电话:0857-8221684
特此公告。
附件:毕节市慈善联合总会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4.23.docx
毕节市教育局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