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
政策通知公告

中共大方县委组织部关于《大方县村干部任职期间提升学历奖励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2/10/18 9.5k 阅读 66 点赞
中共大方县委组织部关于《大方县村干部任职期间提升学历奖励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 2022-10-19 08:48:43       文章字号:     

为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村干部文化水平,鼓励村干部任职期间提升学历,提高村干部队伍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促进履职能力提升,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实施办法》和《毕节市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中共大方县委组织部草拟了《大方县村干部任职期间提升学历奖励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广大市民及社会公众可以在2022年11月8日前,将有关意见以书面形式,也可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大方县委组织部提出意见。

 来函请寄:中共大方县委组织部 收

 大方县委组织部邮箱:dfxwzzbzzg@163.com

 联系人:邓  电话:0857-5688869

中共大方县委组织部

2022年10月19日


大方县村(社区)干部任职期间提升学历

奖励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以下简称“村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村干部文化水平,鼓励村干部任职期间提升学历,提高村干部队伍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促进履职能力提升,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实施办法》和《毕节市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45周岁及以下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村(居)务(民生)监督委员会主任。行政企事业单位下派到村(社区)任职的不享受该政策。

第二章 提升类别及奖励标准

第三条学历提升分为中专(高中)升至大专(A类)、大专升至本科(B类)、本科升至硕士研究生(C类)。

第四条任期内符合第三条的,按以下标准兑现奖励:

1.A类:取得国家认可的大专学历,一次性奖励2000元。

2.B类:取得国家认可的本科学历,一次性奖励3500元。

3.C类:取得国家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学历,一次性奖励5000元。

第五条任期内提升多个学历的,以最高学历申报计算奖励;获得奖励后再次提升学历的,以最高学历奖励标准补差额。

第六条每年由县财政预算20万元用于奖励村干部学历提升,当年申报金额超过20万元的,转移至下年度奖励。所需经费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第三章 申报条件及审批程序

第七条申报条件:202211日后报名提升学历,新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在职村干部。

第八条具备上述条件的村干部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道德品行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人正派、处事公道、作风民主,在党员群众中威信高、口碑好。

3.思想作风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工作中的困难、矛盾和问题不回避、能担当。

4.奉献精神好,有志于扎根基层,安身安心安业,甘于奉献、苦干实干。

5.上年度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

第九条不能获得奖励的具体情形:

1.受到党纪处分或政务处分在处分影响期内的、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处分的不能获得奖励。

2.因曾收受贿赂、行贿受贿、拉票贿选、对抗组织等受到处理的,不能获得奖励。

3.上年度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不能获得奖励。

第十条申报审批程序:个人申请→党委初审→县级复审→复核公示。

1.个人申请:村干部持任职文件、入学登记证明、教育部学历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书等相关资料到所在乡(镇、街道)申报,并填写《大方县村干部任职期间提升学历奖励申报审批表》(见附件)。

2.党委初审: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对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征求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意见,召开会议研究同意后,在乡村两级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委组织部。

3.县级复审:县委组织部对乡(镇、街道)上报的任职文件、入学登记证明、教育部学历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书、征求意见情况、村干部年度考核依据、会议纪要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同时在学信网对学历证电子注册备案表进行复核。

4.复核公示:复核通过后,提交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初步确认对象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兑现奖金。

第十一条申报时间为每年101日至1130日。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要切实加强对申报资料的审核把关,确保情况真实,对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学历的不予奖励,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第十三条申报奖励时,须签订承诺书,获得奖金时起,3年内主动辞职的,须退还奖金。各乡(镇、街道)要对申报成功的村干部建立台账管理,对3年内主动辞职的村干部要追回奖金,退还到县财政,并向县委组织部备案。

第五章

第十四条未尽事宜由中共大方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202211日起施行。

附件:大方县村干部任职期间提升学历奖励申报审批表


附件:

大方县村干部任职期间提升学历奖励申报审批表



出生年月


照片



出生地


政治

面貌


入党

时间


参加村(社区)工作时间


学历

学位

全日制教育


毕业院校及专业


毕业

时间


在职教育


毕业院校及专业


毕业

时间



简历


申报

类别


申报

金额


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意见

(公章)

县委组织部

意见

(公章)

申报人(签字):联系方式:                  填报时间:

注:1.申报类别为:中专(高中)升至大专(A类)、大专升至本科(B类)、本科升至硕士研究生(C类)。

2.本表一式份,县委组织部存1份,乡(镇街道)存1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