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村干部文化水平,鼓励村干部任职期间提升学历,提高村干部队伍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促进履职能力提升,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实施办法》和《毕节市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中共大方县委组织部草拟了《大方县村干部任职期间提升学历奖励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广大市民及社会公众可以在2022年11月8日前,将有关意见以书面形式,也可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大方县委组织部提出意见。
来函请寄:中共大方县委组织部 收
大方县委组织部邮箱:dfxwzzbzzg@163.com
联系人:邓 杰 电话:0857-5688869
中共大方县委组织部
2022年10月19日
大方县村(社区)干部任职期间提升学历
奖励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干部(以下简称“村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村干部文化水平,鼓励村干部任职期间提升学历,提高村干部队伍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促进履职能力提升,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实施办法》和《毕节市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45周岁及以下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村(居)务(民生)监督委员会主任。行政企事业单位下派到村(社区)任职的不享受该政策。
第二章 提升类别及奖励标准
第三条 学历提升分为中专(高中)升至大专(A类)、大专升至本科(B类)、本科升至硕士研究生(C类)。
第四条 任期内符合第三条的,按以下标准兑现奖励:
1.A类:取得国家认可的大专学历,一次性奖励2000元。
2.B类:取得国家认可的本科学历,一次性奖励3500元。
3.C类:取得国家认可的硕士研究生学历,一次性奖励5000元。
第五条 任期内提升多个学历的,以最高学历申报计算奖励;获得奖励后再次提升学历的,以最高学历奖励标准补差额。
第六条 每年由县财政预算20万元用于奖励村干部学历提升,当年申报金额超过20万元的,转移至下年度奖励。所需经费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第三章 申报条件及审批程序
第七条 申报条件:2022年1月1日后报名提升学历,新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在职村干部。
第八条 具备上述条件的村干部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道德品行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人正派、处事公道、作风民主,在党员群众中威信高、口碑好。
3.思想作风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工作中的困难、矛盾和问题不回避、能担当。
4.奉献精神好,有志于扎根基层,安身安心安业,甘于奉献、苦干实干。
5.上年度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
第九条 不能获得奖励的具体情形:
1.受到党纪处分或政务处分在处分影响期内的、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处分的不能获得奖励。
2.因曾收受贿赂、行贿受贿、拉票贿选、对抗组织等受到处理的,不能获得奖励。
3.上年度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不能获得奖励。
第十条 申报审批程序:个人申请→党委初审→县级复审→复核公示。
1.个人申请:村干部持任职文件、入学登记证明、教育部学历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书等相关资料到所在乡(镇、街道)申报,并填写《大方县村干部任职期间提升学历奖励申报审批表》(见附件)。
2.党委初审: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对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征求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意见,召开会议研究同意后,在乡村两级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委组织部。
3.县级复审:县委组织部对乡(镇、街道)上报的任职文件、入学登记证明、教育部学历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书、征求意见情况、村干部年度考核依据、会议纪要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同时在学信网对学历证电子注册备案表进行复核。
4.复核公示:复核通过后,提交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初步确认对象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程序兑现奖金。
第十一条 申报时间为每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要切实加强对申报资料的审核把关,确保情况真实,对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学历的不予奖励,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第十三条 申报奖励时,须签订承诺书,获得奖金时起,3年内主动辞职的,须退还奖金。各乡(镇、街道)要对申报成功的村干部建立台账管理,对3年内主动辞职的村干部要追回奖金,退还到县财政,并向县委组织部备案。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未尽事宜由中共大方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大方县村干部任职期间提升学历奖励申报审批表
附件:
大方县村干部任职期间提升学历奖励申报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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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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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籍贯 |
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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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入党 时间 |
参加村(社区)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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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学位 |
全日制教育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毕业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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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教育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毕业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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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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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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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类别 |
申报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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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意见 |
(公章) 年月日 |
县委组织部 意见 |
(公章) 年月日 | ||||
申报人(签字):联系方式: 填报时间:
注:1.申报类别为:中专(高中)升至大专(A类)、大专升至本科(B类)、本科升至硕士研究生(C类)。
2.本表一式二份,县委组织部存1份,乡(镇、街道)存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