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关于2022年拟新增享受副科级干部经济待遇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公示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印发<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黔党发〔2020〕4号)有关规定,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排查统计、综合考察、征求意见并乡级公示后上报,经征求县纪委县监委、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14家相关部门意见,县委第十三届七十七次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何峰等4名同志作为2022年拟新增享受副科级干部经济待遇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对象。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1.何 峰(羊场镇陇公社区党支部书记兼居委会主任)
2.蔡 智(红旗街道庆云社区党支部书记兼居委会主任)
3.黄顺林(星宿乡重山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4.喻兴顶(长石镇新建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或不良反映,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来信来函或到县委组织部当面进行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用真实姓名或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9日至6月2日
受理电话:0857-5688869
信函请寄:中共大方县委组织部组织二股 收
邮政编码:551600
中共大方县委组织部
2023年5月29日